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开展2012年教科研工作考核评估的通知
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关于开展县(区)教研室与教育直属学校2012年教科研工作考核评估的通知 巴教所【2012】12号 各县(区)教研室、市教育直属学校: 根据巴教所[2012]1号文件精神和2012年县(区)教研室与市教育直属学校教科研工作考核要点,我所将对各县(区)教研室与市教育直属学校2012年教科研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考核评估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核心,以年度保底工作为重点,特色工作为亮点,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自评和综合考评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通过考核评估,引导教科研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为国家和人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教育科研服务。 二、考评程序 (一)县(区)教研室与市教育直属学校自评 请各县(区)教研室与市教育直属学校于 (二)市教科所考核小组集体评议 市教科所将综合《巴中市县(区)教研室2012年工作考核自评表》或《巴中市教育直属学校2012年教育科研工作考核评分表》、自评报告、佐证材料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县(区)教研室与市教育直属学校的教科研工作进行评估,必要时实地予以核查,最后评分定级。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我所将视情况对获三等奖以上的县(区)教研室和市教育直属学校予以表彰和奖励。同时对单项项目特别突出的单位给予单项奖励。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县(区)教研室与市教育直属学校将经县(区)教育局分管领导或校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的《县(区)教研室2012年工作考核自评表》或《巴中市教育直属学校2012年教育科研工作考核评分表》和自评报告打印稿,连同有关佐证材料装订成一册于 联系人:曾旭 联系电话:5253112 附件一:巴中市各县(区)教研室2011年工作考核自评表/UploadFiles/wjtz/2012/12/201212060932076982.doc 附件二:巴中市教育直属学校2012年教育科研工作考核评分表/UploadFiles/wjtz/2012/12/201212060932344895.doc 二〇一二年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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