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开展2012年教科研工作考核评估的通知_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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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开展2012年教科研工作考核评估的通知

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关于开展县(区)教研室与教育直属学校2012年教科研工作考核评估的通知

巴教所【201212

 

 

各县(区)教研室、市教育直属学校:

根据巴教所[2012]1号文件精神和2012年县(区)教研室与市教育直属学校教科研工作考核要点,我所将对各县()教研室与市教育直属学校2012年教科研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考核评估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核心,以年度保底工作为重点,特色工作为亮点,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自评和综合考评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通过考核评估,引导教科研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为国家和人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教育科研服务。

二、考评程序

(一)县(区)教研室与市教育直属学校自评

请各县(区)教研室与市教育直属学校于2013110之前,对照相应的考核评估要点完成自评,按要求完整填写《巴中市县(区)教研室2012年工作考核自评表》(见附件一)或《巴中市教育直属学校2012年教育科研工作考核评分表》(见附件二),并形成1500字左右的自评报告。

(二)市教科所考核小组集体评议

市教科所将综合《巴中市县(区)教研室2012年工作考核自评表》或《巴中市教育直属学校2012年教育科研工作考核评分表》、自评报告、佐证材料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县(区)教研室与市教育直属学校的教科研工作进行评估,必要时实地予以核查,最后评分定级。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我所将视情况对获三等奖以上的县(区)教研室和市教育直属学校予以表彰和奖励。同时对单项项目特别突出的单位给予单项奖励。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县(区)教研室与市教育直属学校将经县()教育局分管领导或校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的《县(区)教研室2012年工作考核自评表》或《巴中市教育直属学校2012年教育科研工作考核评分表》和自评报告打印稿,连同有关佐证材料装订成一册于2013110日前报送到市教科所办公室曾旭同志处。同时将自评表和自查报告的电子稿发送到邮箱:761371745@qq.com

联系人:曾旭    联系电话:5253112

附件一:巴中市各县(区)教研室2011年工作考核自评表/UploadFiles/wjtz/2012/12/201212060932076982.doc

附件二:巴中市教育直属学校2012年教育科研工作考核评分表/UploadFiles/wjtz/2012/12/201212060932344895.doc

                             

                   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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