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教育科研课题档案管理办法
作者:市教科所 发布时间:2007-06-07 17:54:2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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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教育科研课题档案管理办法
各县(区)教研室、各市级课题承担单位: 为了加强对我市教育科研课题的管理,不断积累教育科研活动的宝贵资料,促进教育科研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课题承担者及所在单位的领导,应责成本单位档案工作人员、学校教科室,督促、指导课题的承担者、课题组建立研究档案,并在课题结束后按档案工作的一般规定,妥善管理这些档案。 二、课题的科研档案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建立。 自科研工作开始之日起,建立项目科研档案积累袋,指定专人随时收集、整理和保管应当归档的研究文件材料,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凡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求程式统一,用A4纸书写,材料字迹工整、清晰,装订整齐,便于保存,便于查阅。 三、课题研究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在本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确定档案的分类、编目、登记和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 四、课题研究档案收集的具休范围: (一)、从研究阶段而言,各阶段应收集的资料: 1、准备阶段: 申报立项申请表及课题研究方案,立项通知文件、开题报告会记录、修订后的课题研究方案等; 2、实施阶段:研究工作中的各种原始记录、照片、工作日记、会议记录、课题实施一年以上的阶段成果总结、教育教学效果的测试评价情况, 年度工作登记表、经验总结、论文或专著、获奖证书复印件、影音材料等; 3、总结鉴定阶段: 申请结题检测、鉴定的报告,检测情况,鉴定(评审)会议记录,验收或鉴定结论、证书、成果获奖文件等; 4、成果推广运用阶段: 成果推广应用情况,教育教学效果、效益、信息 反馈等文件材料; (二)从理论学习及研讨活动的情况而言,应收集的档案资料: 1、在课题研究期间组织理论学习的情况。 (1)主要学习了与课题研究有关的专著、论文、论文集。 (2)参研人员听与课题研究有关的学术报告会的次数、人次,并附各次报告会的记录; (3)课题组围绕主要研究内容组织理论学习讨论会的次数(半天以内为一次),参与学习的人次,并附各次学习研讨会记录。 2、课题研究期间纽织研讨活动情况。 (1)召开过经验交流会、论文报告会的记录; (2)课题组围绕研究主题,邀请市级以上的专家参加的研讨会情况记录; (3)出席与课题研究有关的全国性、全省性、地区性研讨会情况记录; (4)全体成员撰写经验总结及论文情况汇总; 3、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访问、咨询过专家的情况。 (三)围绕课题研究工作所形成的其他各类有关资料。 五,项目负责人应在研究过程中向各级有关部门(省、市教科所,县、区教研室)每年10月底前送交以下档案材料: 1、承担省级课题的单位填报《四川省教育厅普教科研资助金项目年度报表》。 2、承担巴中市教育科研课题的单位填报《巴中市教育科研课题研究工作年度报表》。 3、开题报告会记录。 4、修订后的课题研究方案。 5、课题实施—年以上的阶段成果总结。 6、课题申请延长研究周期、申请结题检测、鉴定的报告等。 7、县(区)教研室、市直属学校教科室应填报《巴中市教育科研课题县(区)级管理年度报表》(统计所有的省、市级课题),并将承担课题单位的材料一并上报至市教科所。 六、市教科所接收课题档案材料的具体要求: 1、每年新立项课题第一次报送的的材料要求用档案盒装好,并于当年10月底前报送第五条规定的课题档案材料(以后可不再用档案盒)直到此项课题结题。 2,报送的材料要求按文书档案的标准,进行分类、编目,并以文本和计算机管理档案两种形式按时送交市教科所,以后将作为结题检测的重要依据。 七、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执行,此前若有与本办法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二○○三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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