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科院关于举行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语文等八个学科教学论文/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_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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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科院关于举行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语文等八个学科教学论文/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关于举行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语文等八个学科教学论文/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教科所(院):

为更好地为我省广大学科教师搭建学术研讨平台,提升教师教学研究水平,交流学科教学研究成果,经研究,决定于20215月至7月举行2021年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语文等八个学科教学论文/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学科

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道德与法治、初中历史、初中生物学、初中化学、小学科学、学前教育。

二、提交要求

各市(州)教科所(院)应对本市(州)进行初审,评选出的优秀论文采用网络方式向省教科院提交,提交网址:http://kczy.scjks.net。各市(州)推荐论文篇数分别为:语文、数学、外语每个市(州)限推13篇,成都限推26篇;其他学科每个市(州)限推8篇,成都限推16篇。

各市(州)推出的规定数量的论文由教研人员负责统一上传,所传论文应含题目和正文,正文中不得出现作者个人及单位信息。论文上传截止时间为2021630日。

三、评审程序

(一)市(州)初评

论文市(州)必须查重,论文重复率超过30%的不予评奖。在此基础上,各市(州)教科所(院)应先组织论文的市(州)级初评,按照省教科院的限推篇数向省教科院提交本市(州)优秀论文。

(二)省教科院终评

四川省教科院将组成各学科评审专家组,以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市(州)推荐的论文进行集中网评。并集中在7月公示评审结果并颁发获奖证书。

四、评奖办法

根据我院制定的论文评奖管理办法,学科论文获奖总篇数不得超过参评论文篇数的90%,其中一等奖、二等奖分别不超过获奖总篇数的15%30%,三等奖控制在获奖总篇数的55%以内。对获奖论文作者由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统一颁发获奖证书。

 

附件: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语文等八个学科教学论文/案例评选活动具体要求/UploadFiles/wjtz/2021/5/202105081539140115.doc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

  2021430

 

请各区县每学科限制在4篇以内,市直属学校每校限制在2篇以内。由老师按文件要求自己将论文提交到省教科院网站,最后由市教科所相关教研员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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