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四川省教科所开展的幼儿园班级环境创设评选活动的通知
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巴教研〔2016〕13号 关于组织参加四川省教科所开展的幼儿园
班级环境创设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研室(教科所),市教育直属小学(幼儿园):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促进幼儿园区角活动的有效开展,提高我市广大幼儿园教师环境创设能力,使环境更好地发挥育人功能,经研究,决定组织参加省教科所开展的幼儿园班级环境创设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教师,以一个班级两名老师为参赛单位。 二、评选要求 参评活动以微视频和文本材料形式上交。 (一)微视频材料要求 1.摄制不超过10分钟的连续不间断班级环境微视频。 2.班级环境包括墙面、地面、空中、走道、盥洗室等空间环境。 3. 视频内容: (1)环境创设美观大方,布局合理,符合班级幼儿年龄特点; (2)能围绕课程内容和游戏需求创设,体现主题活动开展的轨迹,记录和呈现幼儿学习过程和结果; (3)环境创设过程充分体现幼儿的主动性和参与性; (4)活动区角设置应不少于5个,其中角色游戏区角不少于3个,区角数量能满足每个幼儿自主活动的需要; (5)材料的投放体现目的性、适宜性、层次性、丰富性、安全性,有成品、半成品和本土自然资源。 (二)文本材料要求 提交配合微视频内容的班级环境创设方案(图文结合),字数不超过5000字,内容包括年龄段、目标定位、区域布局、创设过程、材料投放、幼儿活动、观察指导、评价反思等。 三、评选与奖励 (一)市教科所将组织专家团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优秀作品将推荐到省上参加展评,其余作品由市教科所评奖。 (二)推荐参加省上展评并获奖的微视频作品将在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展示,并由省教科所颁发证书。 (三)班级环境创设的内容必须真实,不得从网上下载视频或图片,一旦核实,将取消参赛资格。 四、其它事项 (一)各县(区)教研部门组织初评后集中推荐参评微视频1—3个。市教育直属小学(幼儿园)各1 个。 (二)班级环境创设微视频材料和文本材料发送至邮箱395509650@qq.com,推荐表寄至:巴中市教科所文江邻老师收,电话:0827-5265327,13619096509。 (三)微视频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6月30日(以邮戳为准)。 附件:四川省幼儿园班级环境创设评选活动推荐表(点击下载)/UploadFiles/wjtz/2016/4/201604121540390091.doc 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6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