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
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研室(教科所),市教育直属学校: 按《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开展2016年度四川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我所决定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市从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兼)职教师、教研人员、教育管理者及理论工作者均可参加。 二、评选范围及要求 (一)评选范围 包括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领域的教案(含PPT)、论文和案例。 1.教案类(含PPT):选课以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教材《生命.生态.安全》“呵护心灵”板块、四川省普通高中试用教材《心理健康教育》两套教材为主,也可自定。教案应含设计意图、教学目标、教学重点难点、课时建议、教学准备、教学过程、课后反思、教学辅助资源等。要求教案有一定原创性,对教材进行过鲜明地二次创作,富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教案字数不超过4000字。 2.论文(报告)类: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学术论文、研究报告、调查表格、典型经验等(参考格式见附件1)。要求主题鲜明、论点正确、论证充分、论述条理、字迹清晰,并具有创新精神、独立见解,能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说明问题。论文字数4000—6000字。 3.案例类: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叙事和咨询个案(参考格式见附件2)等。要求案例描述清楚、准确,要有问题、有情况、有分析,有辅导措施,有效果。字数要求3000—5000字。 (二)评选要求 1.参评成果至少应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所研究的问题、提出到教育措施对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有指导意义和启迪价值。成果的主要思想及观点、思路、措施阐明清晰。 (2)操作性改革措施对促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发展有作用。促进了教师和学生思想观念或心理上的一些明显变化,或带来了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方式、教育活动机制的一些明显变化等。 2.属于2014年以来的心理健康教育实践与理论成果,能充分体现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特色,实践效果良好,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操作性。 3.以单位或集体名义参评的,作者署名不超过2个单位;以个人名义参评的,作者署名不超过3人;个人限报一项成果;以单位名义申报的,同一个单位限报一项。多出者不予参评。 4.已经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参评。 5.以上成果,在公开学术刊物发表者,请注明。 6.参评文章严禁抄袭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所在县(区)及工作单位。 三、评选办法 (一)评奖程序 本次评选活动实行三审制度。初审工作由县(区)教研室(教科所)负责,二审、三审由市教科所组建评审组负责。通过三审评选出的优秀成果将上报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参评。 (二)报送数量 各县(区)教研室(教科所)分别报送参评成果3—5项,且所报送的成果必须兼顾小学、初中、高中及农村学校。市教育直属学校各报送参评成果1项(其中,巴中中学、西华师大附中为高中,市高级中学、巴中三中、龙泉外国语学校为初中)。 (三)材料报送 每项参评成果请认真填写《2016年度四川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评审表》(附件3),由各县(区)初审后,连同《2016年度四川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推荐汇总表》(附件4),于2016年5月20日前报送市教科所。打印稿报送一式2份,电子稿发送至1724474121@qq.com。 本次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县(区)教研室(教科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提早谋划,精心准备,并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和督促,确保任务按时完成与参评成果质量。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树林 联系电话:18981681839 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巴中市教育局八楼市教科所 附件:1.论文(报告)类成果参考格式 2.案例类成果参考格式 3.2016年四川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评审表 4.2016年四川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推荐汇总表 (点击下载附件)/UploadFiles/wjtz/2016/4/201604011702007102.doc 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6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