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巴中市第四届“微型课题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关于开展巴中市第四届“微型课题研究优秀成果” 评选活动的通知 巴教研发〔2014〕6号 各县(区)教研室(科所)、市教育直属学校: 近三年来,我市广大教师开展了一系列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微型课题研究,产生了大批优秀成果,对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深化素质教育具有积极作用。为培养科研能力,更好地解决日常工作中的问题,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微型课题研究活动,为肯定成绩,鼓励优秀,同时举办第四届微型研究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3年9月—2014年6月期间,县(区)、校立项研究的微型课题成果,或围绕各级别课题研究所撰写的论文(论文集)、案例、随笔、反思、研究报告、调查报告等。 二、评选条件 1、参评成果应当具有创新性和实效性。应对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提出新的思路、方法和途径,具有可操作性,效果突出。 2、参评成果应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对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意见、方法和经验,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较为重要的指导意义,研究成果有应用推广的价值。 3、参评成果必须是原创研究成果,引用他人的研究成果须注明出处。如有抄袭他人成果的,一经查实,取消评审资格或者收回证书,并通知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时在全市通报批评。 三、参评要求 1、每项成果署名仅限一人,每人限一项。 2、已获得国家、省成果奖的不再申报。获得过市级一等奖的不再申报。 3、申报材料要求:①能准确反映研究的全部过程。具体包括立项批文、研究方案、研究报告、效果证明、结题鉴定等内容。②申报材料按照封面、目录、立项批文、研究方案、研究报告、效果证明、结题鉴定、附件的顺序汇总装订成册,成果盲评材料单独成册。③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正规装订。字号为word文档四号,封面文字样式见附件(一)。④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盲评材料一式三份 四、成果送交要求 1、送评成果数量分配:巴州区(60项),恩阳区(40项),平昌县(80项),通江县(60项),南江县(60项),市直属(20项)。 2、各县(区)汇总后于 五、评奖 本次成果评选按照15%、25%和30%的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颁发市教育局科研成果评奖专用证书。 六、其它 1、成果申报材料不超过30页。 2、盲评材料不超过5000字,研究者单位、地址和姓名一律用XX符号代替。单独普通装订,一式三份。 附件1:申报材料封面文字样式 附件2:盲评材料格式 附件3:微型课题研究成果汇总表 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