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关于推荐巴中市普通中小学教科研专家库候选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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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教育局 关于推荐巴中市普通中小学教科研 专家库候选人员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教育直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科研工作的意见》(川教﹝2013﹞42号)精神和推荐四川省普通中小学教科研专家库候选人员,加强我市教科研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好专家队伍专业支撑和服务职能,进一步促进全市普通中小学(包括幼儿教育、特殊教育,下同)教学质量和教育科研水平的提高,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经研究,决定建立“巴中市普通中小学教科研专家库”。现将推荐专家库候选人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巴中市普通中小学教科研专家库的基本职能和专家库产生办法 巴中市普通中小学教科研专家库将为我市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教师培训、科研课题、教材选用、教育监测评估等重大教育科研工作提供专业指导与决策咨询服务。巴中市普通中小学教科研专家库建立采取县(区)、学校推荐与巴中市审定相结合的方式。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具体办法由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制定。 二、专家库候选人员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具有高尚的职业理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进取。 2.教育教学专业素养深厚。教学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得到同行的广泛认同;精通课程标准,学科教材教法,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具有鲜明的教学特色。 3.具有较为突出的教育科研能力。熟悉教育教学改革及本学科领域前沿动态,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意识和能力,能够独立从事教育科研工作。 4.从事教育教学或专业研究10年以上,目前仍继续从事教育教学或相关专业研究。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男同志年龄应在60岁以下,女同志年龄应在55岁以下(以申报日期为准)。 (二)具体条件 1.中小学教师和教研员 (1)具有教师任职所必需的合格学历,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任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2)教学技能精湛,教学业绩突出,本人或指导的教师承担过市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为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做出了显著贡献,教学艺术和效果得到同行公认(获得全省或省级学科教学比赛一等奖,或省人民政府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可优先)。 (3)近5年在公开刊物发表文章或出版专著,或根据教育教学实践完成具有较高水平的经验总结、调查报告、科研报告等,并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 (4)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近5年承担1项市级及以上级别科研课题,并担任主研人员。 (5)在思想政治教育或班主任工作等方面有深入研究和突出成绩,近5年来获得县(区)及以上“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称号。 2.中小学校长及教育行政管理人员 长期从事中小学教育行政管理研究与实践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在市内外有一定影响。 三、专家库候选人员推荐名额 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附件2。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县(区)教育局、有关中小学校根据上述条件和名额分配,推荐专家候选人,并填写候选人推荐表、汇总表,于2014年1月10日前将专家候选人推荐表、汇总表审核盖章后寄至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联系人:陈银春,电话:3337855)。 同时将推荐表、汇总表word电子文档发至30018933@qq.com。 附件:1.巴中市中小学教科研专家候选人员县(区)名额分配表 2. 巴中市中小学教科研专家候选人员推荐表 3. 巴中市中小学教科研专家候选人员汇总表 巴中市教育局 附件1 巴中市中小学教科研专家候选人员县(区)分配表(单位:人)
附件2 巴中市中小学教科研专家候人员推荐表
附件3 巴中市中小学教科研专家候选人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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