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07年全国初中数学联赛”的通知
作者:市教科所 发布时间:2006-12-31 11:28:3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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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教学会[2006]011号
各县(区)教研室、直属中学教科(处)室 各县(区)教育学会: 为了激发初中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增强素质教育力度,按省教育厅、省教育学会文件精神要求,我市决定参加“2007年全国初中数学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一试:2007年3月25日下午:2:30-4:30或3月26日上午:9:00-11:00 二试:2007年4月9日上午:9:00-11:30 二、参赛对象:以初二、初三学生为主,部分初一优秀学生也可参加。 三、竞赛方式 (1)一试由各学校在规定时间就校考试,本校评卷,一试优胜者参加二试。 (2)二试集中统一组织考试,参加二试人数为一试人数的10%,各县(区)设考点,但必须指派专人送卷和监考,当场启封试卷,市直属学校二试考场另行通知。 (3)二试试卷由县(区)统一评卷,并直送20-30%试卷到省上复查,复查时间为4月28日。 四、报名和收费 由各县(区)教研室统一组织(分年级)报名,一试收费4.00元/人,上缴2.00元/人,二试收费5.00元/人,上缴1.00元/人,其余留作监考、评卷等开支,领卷时应结清上缴费用。 五、试题 (1)初三、初二分别命题。 (2)初三一试按“中考”要求只考基础知识,包括选择、填空和两个解答题,二试包括填空和三个解答题,一个解答题为基础题,后二题为考查能力的题。所用基础知识不超过现行教学内容。 (3)初二一、二试题形式类似初三试题,但所用基础知识不超过初二现行教学内容。 六、评奖 (1)学生:评一、二等奖450名(全省),三等级按各县决赛人数的20%评出,一、二等奖发国家证书和四川省教育厅颁发的证书。 (2)教师:给一、二等奖获得者的指导教师颁发证书。 七、其它 (1)各县(区)教研室、教育学会、直属中学教科(处)室,接通知后,务必于元月五日前将参赛学生人数分年级上报市教科所。 (2)各县(区)复查登记表(随后寄来)一式三份随复查试卷一并寄四川大学数学系黎熏老师收。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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