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市初中学生参加《第十七届全国初中应用物理知识竞赛》的通知
作者:市教科所 发布时间:2006-12-19 19:04:0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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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教育学会、教研室、市直属中学: 接省教育学会“物理竞赛委员会”通知,经省教育厅批准,第十七届全国初中应用物理知识竞赛报名工作已经开始,为组织好我市初中学生参加这次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与竞赛时间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到2007年1月15日止。 2、竞赛时间:预赛时间为2007年3月11日(星期日)上午9:30——11:10,复赛:2007年3月25日(星期日)上午9:30——11:10。 二、参赛对象 初中二、三年级自愿参赛的学生。报名时应注明使用的教材版本(按照教材版本分发试卷) 三、赛题范围 1、 初二组:使用上海科技版课改教材的初二学生到“力与运动为止”, 2、初三组:将以九年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中的知识点为依据。命题将进一步加强理论与学生实际生活、科技和社会生活、生产的联系,增强试题的开放性,重点考查学生的思维能力,实践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通过灵活应用和解决问题来加强和扩展学生所学的物理知识。命题中有一定的实验设计题,并要适当考虑爱国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教育的渗透和考察。 初三组和初二组均按参加初赛人数的30%组织参加复赛。 四、竞赛和阅卷 由各县(区)教育学会、教研室,按照往年的方法和原则组织考室和评卷。各县(区)可设若干考场,每考室不超过30人。试题要严格管理,试题泄密者和在考试中徇私舞弊者要负法律责任。评卷要统一标准、严肃考场纪律。阅卷结束后请迅速按比例报告参加复赛学生人数。 一、奖励办法和比例 分初二、初三组采取按比例评奖原则。 初二组设省、一、二、三等奖。 初三组设国家、省、一、二、三等奖。 对指导教师设优秀辅导奖(只发最高级别奖,不重复颁布奖)。 评奖比例(按初赛人数)为: 省一等奖千分之五;二等奖千分之十;三等奖百分之二;国家级一等奖千分之三;二等奖千分之六;三等奖千分之十; 六、收费及经费使用: 本着以赛养赛的原则。初赛报名4元/人,上交省市1.6元/人;复赛报名3.6元/人,上交省市1.4元/人,其余由县(区)留作组织考务、评卷、统计成绩、交通等工作开支。 市直属中学请直接与市教育学会或市教科所联系。领取试题时请上交应交的款项。 联系电话:5253116 13518479526 电子邮箱:bzsjks@sohu.com
巴中市教育学会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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