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09年向30所高校亮黄牌 将限制其招生
作者:市教科所 发布时间:2009-05-05 11:51:2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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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前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名单中,对办学条件低于限制招生(黄牌)规定要求的学校,在其校名前以“*”号标注(共24所),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控制学校今年的招生规模,并切实增加投入,充实办学条件。
以下24所学校被亮“黄牌”,2008年将被限制招生。
高职高专:22所 * 北京汇佳职业学院 * 北京科技职业学院 * 北京新圆明职业学院 * 河北省艺术职业学院 * 长治职业技术学院 * 内蒙古经贸外语职业学院 *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 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 * 上海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 厦门演艺职业学院 * 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 青岛求实职业技术学院 * 武汉工贸职业学院 *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 *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 * 阳江职业技术学院 * 广西演艺职业学院 * 贵州商业高等专科学校 * 贵州亚泰职业学院 * 云南新兴职业学院 *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独立学院:2所 * 东北农业大学成栋学院 * 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 对2008年违规、违纪招生办学的学校,确定为限制招生(黄牌)学校,在其校名前以“▲”号标注(共6所),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控制学校今年的招生规模,并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招生、办学秩序。 以下6所学校因2008年违规招生,教育部今年特要求其主管部门必须严格控制学校今年的招生规模,并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招生、办学秩序。 普通高校:2所 ▲郑州科技学院 ▲ 湖北工业大学 高职高专:3所 ▲ 上海中华职业技术学院 ▲ 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 ▲ 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独立学院:1所 ▲ 长江大学文理学院 今后,对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不合格,以及违规、违纪招生和办学的高校,也继续按照暂停招生(红牌)或限制招生(黄牌)进行处理并予以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