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创新,令人费解——对2006年高考湖南语文卷的冷思考
作者:市教科所 发布时间:2006-12-10 11:14:13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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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高考湖南语文卷的命题,延续了前两年的命题思路,基本上遵照了《考试大纲》的规定,作为一线的普通教师,也许无权评价试卷的好坏,但一些看法笔者却不能不说。 一 、第一大题将6道小题压缩为4道,并集中在语音、字形、语义、语病四个考点上。同时,还对前两道小题,在命题方式上作了适当改动。堪称变化最大的一块。 前两道小题的设置,全国各卷大都是列出四组词语,让考生去甄别、选择。该方式由于给出的“语料”比较多,测试点比较密集,有利于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比如2006年天津卷字音题,考查的字音达24个,相对而言,减少了考生碰运气的成分;虽然脱离具体语境孤立静止的考查音、形,不是没有弊端,但反观湖南卷,虽然是在具体语境中考考生的辨音辨形能力,弊端却更大:一是考查点太少,仅仅考查三四个字的音、形,学习认真、基础扎实的考生怎会不感叹“英雄无用武之地”?二是“参与”的读音1997年全国卷考过,不是说考过的就不可以再考,而是“参与”是该题中的核心项!三是对“参与”以及“教”“为”的读音考查全都是在声调上纠缠,似乎违背了《考试说明》的有关条例。至于字形题,严格地说只考了一个“演译”的“译”字,而这个错别字对一个高中毕业生来说实在太容易识别了。 二 、 科技说明文,湖南卷同往年一样,语料仍然是“生命”方面,三年来保持着大致一样的题材,笔者真不知如此做法的用意何在。文言文选的是曾国藩的《湖南文征•序》,似乎是情理之中。但散文、史传文,哪一种作为“考料”更好,一直存在争议。全国卷及其他省市卷,大都是选择史传文。其理由是:史传文较浅显,以记叙为主,又有一定的故事情节,便于考生理解。但湖南高考命题人坚持认为考查史传文不利于文言文阅读能力的提高,因此,一开始便另辟蹊径,并不改初衷,三年来一直在“坚守”散文, 确属意料之外。笔者认为,这样更不利于学生文言文阅读能力的提高,首先是因为散文文本难度对中学生来说大都偏高,不符合《教纲》中“浅易”二字,而关键是对学生的学习兴趣是一个打击;其次,它不像“史传文”那样至少能凭着故事情节引起学生的阅读兴趣,并且能够更好地让学生在有趣的推断中获得成功的乐趣进而提高推断能力。其实,“史传文”还可以让阅读者从那些有血有肉的历史人物身上获得人生的各种启迪。 当然,曾国藩这篇文章,内容涉及湖南文化源流等,能激起考生的自豪之情,而他所论及的文法、文风,也能对考生写作有所裨益。笔者只是认为,至少不能让散文成为湖南卷的文言考查“模式”而且很明显,这篇文章的文字障碍是比较多的。本来明清之文章就比唐宋的深奥,又何况是散文? 三 、更让人费解的是“名句名篇”题。如果说全国卷要求写出《邹忌讽齐王纳谏》中齐王的“三令”,有点“爆冷门”的话,湖南卷恐怕有些让考生冒冷汗,许多考生本以为是“瓮中捉鳖”,可搜索枯肠也无法完成第一题。虽然它们是《考纲》规定要背诵的三十首诗歌之内的;但的确难登名句店堂,命题人看重的大概就是它未跻身各种“名句宝典”吧。另外一题要填的也并非《赤壁赋》中最为脍炙人口的几句。这本来是一道激发学生读书兴趣的题目,但如果演变成了让学生觉得时间花得不值、宁愿抛弃它的恶果,恐怕也有违命题的初衷吧?这是师生反响最不好的一题,区分度差且不说,关键是它让相当一部分认真读书的学生也拿不到应有的分数并受到不爱读书的同学讥笑、挖苦。 四 、今年湖南的古诗鉴赏选材似有特色。众所周知,要提高学生的语文能力,必须加强课外阅读。《红楼梦》不仅是《教学大纲》所推荐的阅读书目,其选文在中学语文课本中也占了整整一个单元,于是《红楼梦》第三十七回中两首《咏白海棠》便登场了。导向性值得肯定。
近年来,高考诗词赏析题考点多为“诗眼”“词眼”或“修辞手法”“表现手法”等,指向具体、明确。而湖南卷一直强调:古典诗词的欣赏要有整体把握;要体现赏析的特点,不能写成简答题;要掌握赏析的基本方法。为了达到这一要求,命题组采用“加引导语”作示范的方法,引导语中虽然提供了赏析的基本方法,也设有思维的激活点,但答题的指向性仍旧比较模糊,让许多考生不知从何下手,为难考生不说,也给阅卷评分带来了本来可以避免的弹性。 五 、现代文阅读,命题人设置四个题目——解题;划层次并概括层意;正确理解重点语段;解释语境中的词义——意在强调中学现代文阅读教学应回到文本本身,应重视阅读基本技能的训练,是一道比较朴实的题目。而短文赏析题今年另立门户(独立为第六大题)。可谓湖南卷的第二处较大的变化。 赏析题的设置是从去年开始的。命题组认为,全国卷原有的第六大题(语用题),尽管对中学语文教学起过很好的作用,却有它的一些不足:①由于止于单个句、段的孤立运用,需要考生写出的文字量有限,不能充分考查考生运用语言的能力;②学生在平时学习中增加了这一题型的大量训练,但由于这类训练多停留在孤立、静止、形式的层面,其实际效果与命题者的初衷存在一定的差距。基于这样的认识,于是以一道赏析题取而代之。在命题组看来,增设这道赏析题,有以下好处: ①它较好地将“读”与“写”统一起来。解决了试卷上“读”与“写”之间出现的“真空”问题。②它将“理解”与“鉴赏”结合起来。一个完整的阅读理应包含“理解”和“鉴赏”两方面,而不应该是仅仅读懂。③它将“鉴赏”与审美能力的培养很好地结合起来了。“鉴赏”是一种审美,而审美能力又是人文素质的一个基本方面。“鉴赏”题的设置因势利导地突出了语文的美育功能,有利于引起中学语文教学中对于审美能力培养的重视。④较之于“语用题”,它更有利于考查考生的综合表达能力。 由于这道题2005年高考首次登台,考试之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但对此题的评价可谓莫衷一是,尤其是民间的声音并非像媒体说的那样“一片赞扬”。反对者的理由如下:①对一篇短短的现代文已经设置了三四道题,并且包括了理解、分析、概括、鉴赏等能力的考查,再来一篇专门的赏析实属叠床架屋。②因它而导致的“语用题”退位,使得学生语言基本技能的训练成了语文教学的“鸡肋”,在一定程度上使汉语的工具性愈加模糊,继而使学生语言运用的“硬伤”更趋严重。导致了学生平时学习轻视基础的恶果。③阅卷评分难以操作,从实际评分看,不便于拉开档次、区分优劣。 六、作文题,今年进一步打破了话题作文一统天下的局面,全国各卷,异彩纷呈。退隐江湖好几年的材料作文、命题作文一齐现身。湖南的作文题是命题作文“谈意气”。要求考生“联系自己的感受和认识,以‘谈意气’为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议论文”,并列出了“意气”一词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所注的三个义项:“①意志和气概,如意气风发;②志趣和性格,如意气相投;③由于主观和偏激而产生的情绪,如意气用事。”这些义项对应了考生的生活实际和思想实际,直指年轻人成长过程中的“精神面貌”“交友”和“处事”三个重要方面,引导考生思考:年轻人应该具有怎样的精神面貌,年轻人的交友应该有着怎样的原则,年轻人的偏激会带来怎样铭心刻骨的记忆等。导向性不错,且对传统的命题(标题)作文,也有所改造:它看似收紧了口子,但并没有将考生的思维捆绑死,“解释”语实际上已将若干思考点列出,因此,考生不存在没有自由驰骋的空间。另外,此题也考查了学生的一个非智力因素——是否细心,一些考生粗心大意,将“意气”当作了“义气”,将“命题”当成了“话题”,另拟文题,导致了不应有的失分。这大概也是命题人苦心所在。只是湖南卷为什么非要在“审题”上面为难考生?这是否符合《考纲》精神也是值得思考的。
而且,湖南卷规定只能写议论文,可以说来了一个大大的“后滚翻”,这固然有利于改变中学作文教学“信马由僵”的状况,但对那些长于描写、感情细腻又拙于议论的考生似乎有欠公平。这也应算作今年湖南语文卷的一个“暗点”。 当然,湖南命题人勇于探索的精神是值得肯定的,而且2006年高考的湖南语文卷也是有特色、有新意的,只是希望湖南命题人不要纯粹为了有特色、有新意而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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