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正式实行督学责任区挂牌督导制度_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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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正式实行督学责任区挂牌督导制度

12月12日,我市聘任34位市政府兼职督学,建立了督学责任区,正式实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按照“因地制宜、分级负责、全面覆盖、推动工作”的原则,我市设立市、县两级督学责任区。市级督学责任区的主要职能是对行政区域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直属学校及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实施经常性督导。县级督学责任区的主要职能是对本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实施经常性督导

市级督学责任区设立6个督学责任区,分别是:市直属督学责任区,巴州区督学责任区,恩阳区督学责任区,南江县督学责任区,通江县督学责任区,平昌县督学责任区。每个市级督学责任区设组长1名、副组长1至2名,配备3至5名责任督学。每一所学校落实一名责任督学,在学校门口竖立统一的标志牌,把姓名、照片、电话、职责向社会公示,标明这个学校就是这名督学在负责监督、指导、服务。每位责任督学每月必须到学校督导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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