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 大力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 大力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介绍教师队伍建设相关政策” 材料之一 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学条件是基础,师资配置是关键。近年来,我国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整体素质不断提升,但是城乡之间、校际之间义务教育师资水平总体上仍存在明显差距,已经成为制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突出问题。党和国家一直关注这一问题,并努力着手解决。早在1999年,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就作出了“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才可聘为高级教师职务”的规定,以此推动城镇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提高乡村义务教育学校的教育水平。此后,国家不断出台相关政策以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后下发了与教师流动相关的12个政策文件。尤其是2010年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2012年《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颁布实施,各地根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战略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实行县(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的规定,出台诸多措施,推行本区域内教师流动制度,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师资的均衡配置,实现义务教育公平。根据我们调研统计,截至2013年8月底,已有22个省(区、市)地方政府出台了关于教师流动的相关政策,并在实际推进教师流动工作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如北京市、上海市、四川省成都市、湖北省武汉市、浙江省嘉善县、辽宁省大连市、河北省邯郸市、山西省晋中市、陕西省宝鸡市等,从省、市、县各个层面进行了探索,取得了较好成效。今年8月,浙江省出台了《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并专门召开全省交流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 各地推进教师校长交流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7个方面: 一是定期流动。有15个省份实行了定期流动制度。对于校长流动,贵州等省要求校长在一所学校连任两届,届满后必须流动。对于教师交流,四川等省要求在同一所学校工作6年或9年就需要轮岗到其他学校。北京、湖南等省还对骨干教师提出了定期流动的要求。 二是支教。各省基本都建立了支教制度。如河北省规定,城市市区每年应安排5%左右的教师下乡支教。河北省还规定,对到该省62个国家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支教,财政按照年均2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教教师生活和交通补助。 三是对口支援。一些省市地区要求城市优质学校与农村薄弱学校建立长期的帮扶关系。优质学校要定期派相关教师到薄弱校进行支援服务。新疆建设兵团在《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帮扶实施办法》中鼓励和引导办学水平高的学校与办学条件薄弱的学校建立长期稳定的校际支援关系,通过“结对子”、“手拉手”等多种形式,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对口支援是学校层面的关系,联系更紧密,效果更好。 四是教育联盟。一些省区实行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学校结成教育联盟的帮扶制度。联盟内部实现人员流动。如北京东城区、四川省成都市建立了形式多样的教育联盟形式,促进了教育质量的整体提高。该种教师流动方式效果更好,受惠学校更多,值得广泛推广。 五是走教制度。一些省区打破教师的学校限制,一名教师同时承担几所学校的教学任务。如湖南省建立乡镇音、体、美教师无校籍制度,全县农村学校音、体、美教师只聘任到乡镇,不定点到校,对村小、教学点音、体、美教学实行走教制。 六是送教下乡。一些省市规定,城镇骨干教师选择节假日等短期时间到农村承担培训教师或讲授公开课。如安徽省建立的城镇骨干教师讲师团,定期到农村进行送教下乡。 七是优质教师资源辐射。有些省份还实行名师多形式帮扶辐射的方式。如北京市通过建立名师工作室、导师团、名师讲座、跨校送课、打破校际跨校拜师、师徒结对等形式实现优质教师资源的共享辐射。这些形式多样的优质资源辐射方式,投入成本非常小,受到不少学校和教师的青睐。 这次三中全会的《决定》,将实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作为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进一步提升了加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办更好更公平教育的强烈呼声和要求,会同相关部委,加快研究制定和出台《关于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的若干意见》及配套工作措施。我们考虑在以下5个方面加大改革力度: 一是提出加快建立校长教师交流制度的目标。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率先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资源均衡配置,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促进教育公平和择校问题的解决,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是扩大校长教师交流的范围。根据各地实践经验,明确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或任教达到规定年限的校长或教师,原则上均应交流。重点推进城乡学校之间、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乡镇中心小学与村小学、教学点之间的校长教师交流。重点推进骨干教师和优秀管理干部的交流。 三是创新校长教师交流的方式方法。实行轮岗交流制度与共享优质校长教师资源相结合。鼓励采取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手拉手、教育集团、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办学模式和手段,扩大智力交流的覆盖范围。 四是强化校长教师交流的激励保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在编制核定、岗位设置、职务(职称)晋升、聘用考核、薪酬待遇、评优评先等方面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鼓励校长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或任教。 五是建立“县管校用”的义务教育教师管理制度。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管理教师人事关系和聘任交流,使教师由“学校人”变成“系统人”,为校长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提供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