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再添四所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作者:市教科所 发布时间:2013-11-12 11:31:07 点击数:
585
巴中市再添四所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11月4——8日,由省语委办副调研员陈雪梅、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主任米晓梅等5人组成的“四川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评估验收组先后深入我市南江二小、南江四小、通江县麻石小学、通江县实验小学4所学校,按照《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评估标准》对创建四川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四所学校进行了现场评估验收。评估组专家对我市四所学校的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学校高度重视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在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特色鲜明,氛围浓厚,亮点突出,符合评估创建要求,同意四所学校通过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评估验收,使我市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在原有6所基础上,再添了4所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