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组织参加四川省中小学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讲好中国科学家的故事弘扬科学精神”主题展示活动的通知_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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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组织参加四川省中小学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讲好中国科学家的故事弘扬科学精神”主题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室(教科所、教发中心),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属学校:

根据《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中小学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讲好中国科学家的故事弘扬科学精神”主题展示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落实《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巴中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讲好中国科学家的故事弘扬科学精神”主题展示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在校中小学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二、活动要求

(一)作品制作要求以省文件规定为准(见附件)。

(二)各县(区)于2024年9月25日之前将视频作品和加盖单位公章的选手推荐表(见附件)扫描后,打包提交至邮箱:416309921@qq.com

(三)名额分配见下表

单位

小学低段

小学高段

初中段

普通高中

中职学校

县(区)

15

15

20

15

15

经开区

5

5

3



巴中中学



3

3


巴中三中



3

3


巴中五中



3

3


市高级中学



3

3


龙泉外国语



3

3


市实验小学

3

3




中坝小学

3

3




(四)奖项设置

1.等级奖:各组别均按照参赛作品总数的20%、30%、40%的比例设置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

2.单项奖:设置“最佳风采奖”“最佳口才奖”和“最佳表演奖”。

3.优秀指导教师奖:参加活动并获奖的作品的指导教师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4.优秀组织奖: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市、区)教研部门、学校将颁发“优秀组织奖”。

三、其它事项

   (一)每部作品的指导教师限1人。指导老师是作品政治性、思想性、知识性等内容的第一责任人。

   (二)本次展示活动学生自愿参加,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联系人:李明,电话:18981698586。

 

附件: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中小学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讲好中国科学家的故事弘扬科学精神”主题展示活动的通知

 

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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