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关于组织全市中小学教师学习《四川省中小学学科课堂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_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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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关于组织全市中小学教师学习《四川省中小学学科课堂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

 

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关于组织全市中小学教师学习《四川省中小学学科课堂

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

 

各县(区)教研室(教科所),市直属学校,经开区中小学校: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中小学课堂教学质量的指导意见》(川教函【202148号)精神,为切实转变课堂教学方式,着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现将《四川省中小学学科课堂教学基本要求》转发你们,请各地各校高度重视,按学段以学科为单位组织教师学习,产生大讨论并贯彻于教学实践之中,以形成常态之势。

 

附件:《四川省学科课堂教学基本要求》/UploadFiles/wjtz/2021/8/202108251846595969.rar

 

               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2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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