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大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市教科所 发布时间:2021-06-02 18:09:3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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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厅
川教函〔2021〕139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大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工作部门,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推进大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一体化建设,提升学校心理健
康教育工作科学化水平,按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教基一〔2012〕
15号)和《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依
托四川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基地(西南民族大学)设立全省大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
现将2021年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5月31日—6月30日。
二、申报人范围 全省各大中小学校教师。各高校限报1项,中小学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统一
推荐报送,成都市不超过15项,其他市(州)不超过10项。
三、立项类别 此次申报课题拟择优立项200项,根据课题质量和专家评审意见,确定2项重大攻关
课题,18项重点课题,80项一般课题,100项自筹课题。课题申报条件、申报程序、过程管理、
验收程序及经费决算等相关规定请参看《四川省教育厅四川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基地高校心
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见附件1)。
四、课题研究内容 课题研究内容详见《2021年全省大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指南》
(见附件2)。
五、课题研究周期 重大攻关课题和重点课题研究周期:2年,自立项日算起(以教育厅立项文件
为准)。一般课题和自筹课题研究周期:1年,自立项日算起(以教育厅立项文件为准)。
六、其他事项
1.申报人根据课题指南,拟定研究课题,下载并填写 《课题申报书A表》及《课题设计论证
B表》(表格见附件3、附件4)。
2.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
质量,并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课题申报书 A表》及《课题设计论证B表》(盖章后扫描为
PDF格式及 Word 版本)发送至mdpxjd2@126.com(邮件题目注明:2021年心理健康课题申报+
单位)。联系人:张老师,电话:18108233128。
附件:
1.四川省教育厅四川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基地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UploadFiles/wjtz/2021/6/202106021805265057.doc 2.2021年全省大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指南 /UploadFiles/wjtz/2021/6/202106021805437874.doc 3.2021年度四川省教育厅全省大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申报书A表 /UploadFiles/wjtz/2021/6/202106021805571927.doc 4.2021年度四川省教育厅全省大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课题设计论证B表 /UploadFiles/wjtz/2021/6/202106021806097729.doc
四川省教育厅
2021年5月28日
按文件要求,各区县申报2个课题,市直属中学每校申报1个课题,于6月25日之前交到宋嫣老师处, 联系电话15182766264,邮箱:934551025@qq.com。逾期不报则视为自动放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