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教科所关于组织参加四川省第三届义务教育阶段、职业教育阶段“唱家乡的歌”微课比赛的通知_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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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教科所关于组织参加四川省第三届义务教育阶段、职业教育阶段“唱家乡的歌”微课比赛的通知

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关于组织参加四川省第三届义务教育阶段、职业教育阶段“唱家乡的歌”微课比赛的通知

 

各区县教研室(教科所)、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属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满足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需求的高素质专业化音乐教师队伍,弘扬传统音乐文化,提升校园美育功能,更好的继承并传唱家乡的歌曲,进一步提高中小学音乐教师的教学能力。经研究,决定组织参加四川省第三届义务教育阶段、职业教育阶段“唱家乡的歌”唱歌课微课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与对象

巴中市义务教育阶段、职业教育阶段在职在岗音乐教师。

二、课程内容

四川省各地区童谣、民歌及地方戏歌。

三、参赛要求

1.“微课”应符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突出音乐教学的人文性、审美性和实践性,突出音乐学科特点,注重对学生音乐感受与欣赏能力、表现与创造能力培养。

2.“微课”课型是唱歌课,教学题材必须紧紧围绕“家乡的歌”这一主题,选择四川省各地童谣、民歌或者戏歌为教学内容;参赛内容健康向上、符合中小学生认知特点,内容无政策性错误,如发现作品中存在不良信息,取消其参赛资格。

3.“微课”需展示唱歌课课堂教学的某一环节,教学目标明确,过程清晰,方法得当,音乐学科特点突出。

4.“微课”录制需在真实的中小学课堂环境中进行,在有学生的情况下实施并录制。

5.每节“微课”可以有一名指导教师一名指导教师只能指导一节微课

6.提交材料要求:

1)文本资料:提交“家乡的歌”“正规乐谱”和“微课”教案,教案应与“微课”视频一致,应体现课程教学理念、设计思路和教学特色,需注明课程名称、教学重难点、所授年级、使用的教材等。

2)视频材料:提交微课课件和15分钟微课教学视频。视频需采用高清或标清录制,图像清晰稳定、声音清楚,能较真实完整反映教学情境,展示教师良好教学风貌;视频格式为MPG4,码流率不低于512Kbps;采用高清16:9拍摄时,分辨率请设定为1024×576,采用标清4:3拍摄时,分辨率请设定为720×576,作品大小一律不超过700M;视频与音响须同步录制,人物突出、图像清晰、构图合理、声音清楚。视频片头应显示课程名称、所授年级、使用的教材、教学重点等,视频中不得出现市、州、学校名称以及执教教师姓名。

3)以上两项材料须为展示学校原创,不得抄袭。

四、名额分配

区县可报送小学2节、初中1节、职业教育1(直属中学每校可报初中1节

五、报送时间及地点

1.报送时间:2021年630日下午5点以前(以邮件时间和邮戳为准)。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2.报送方式:本次比赛仅接受区县教研室(教科所统一报送。

3.报送方式:本次比赛需要网上和邮寄同时报送,资料齐全方能取得评比资格。若有缺项,取消评比资格。

1)网上报送:各区县统一将推荐汇总表、报名表、教案、教学内容(以规范歌谱的形式)打包发送至:343492774@qq.com 。

2)邮寄报送:区县加盖公章的推荐汇总表、参赛微课课件和微课视频请以CD或者U盘的形式统一邮寄至: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591号市教科所  钱军,联系电话:5253112

六、评奖办法

市教科所将组织专家对参评微课进行评审,优秀作品颁发证书并上报省教科院参与评审。

七、其它

此次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UploadFiles/wjtz/2021/3/202103101535329278.doc

 

  

                      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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