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巴中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含劳动技术教育)教研员队伍的通知
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关于建立巴中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含劳动技术教育)教研员队伍的通知 各区(县)教研室(教科所): 为全面贯彻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 (教材〔2017〕4 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贯彻实施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川教函〔2018〕337 号)的精神,决定建立市(州)、县(市、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含劳动技术教育)专(兼)职教研员队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职条件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律法规; (二)热爱教科研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及教科研专业知识、研究方法和组织指导能力; (三)基本了解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性质、理念、目标和育人价值,熟悉当地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含劳动技术教育)开发实施情况。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含劳动技术教育)教科研工作,围绕课程开发与实施,做好科研规划,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二)督促学校开齐开足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含劳动技术教育),指导学校制定课程方案和开展校本研修; (三)负责区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含劳动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团队建设,指导培养教师做好活动指导,充分发挥实践育人功能;组织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含劳动技术教育)培训; (四)负责开展区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含劳动技术教育)优秀成果评选、优秀课堂展示、基地学校评定、课程资源开发优秀案例网络共享等教研活动,总结推广优秀教科研成果。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区(县)教科室(所)确定 1 名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含劳动技术教育)教研员,填写好《巴中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含劳动技术教育)教研员信息表》(详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可拍照,建成文件夹,统一于 2019 年 6 月10日前发至邮箱:1215429626@qq.com。 (二)请各区(县)确定的教研员认真准备将择时召开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学研讨会,活动包括: 1.专家讲座和经验交流 (1)纲要解读与分析; (2)学校及区域实施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课程改革经验交流; (3)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意见和建议。 (4)交流各地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情况及先进经验 2.各县(区)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教研员工作会 (三)联系人:向森山13308299215。 附件:巴中市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含劳动技术教育)教研员信息表/UploadFiles/wjtz/2019/5/201905140952127623.doc 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9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