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实施意见
巴中市教育局 关于规范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实施意见 巴教函〔2018〕212号 各县(区)教科体局,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市教育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教基-[2012]15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的实施意见》(川教〔2013〕57号)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和谐发展。现就规范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心理素质是人的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心理素质有益于人健康成长。中小学阶段是一个人成长的关键时期,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能有效地缓解他们在课业负担、人际交往、考试焦虑等方面的心理压力,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2018年《巴中市中小学心理健康状况分析报告》显示,中小学学生群体中存在经常性情绪不愉悦、网络成瘾、孤独自闭、人际关系紧张、抑郁、人格偏执、敌对情绪、适应不良、情绪与心理不平衡等较为严重的心理障碍与危机。各地各校要从培养祖国合格接班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的高度,在师资、课程、经费等方面全面加强和改进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着力提升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 二、切实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心理健康教育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师资力量是决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质量的关键因素。我市中小学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严重缺乏,学校基本没有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同时大部分教师的工作负荷导致其身心疲惫,心理压力大,甚至出现不可挽回的悲剧。各地各校要大力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乡镇中心校以上每校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已经配有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的学校不得将心理健康教师挪用。要不断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工作,以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班主任和德育教师为主体,向全员辐射。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制度建设,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原则上须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 三、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 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是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途径,各中小学校应合理安排时间,保障每班每月开设心理辅导活动课不少于2课时,每学期不少于9课时。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开发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校本课程,注重引导学生人格积极健康发展,最大程度地预防学生发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心理行为问题,塑造学生积极、健康的人生态度。各中小学校应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心理健康教育教材使用,学校开设心理辅导活动课必须选用符合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要求的教材或学生自助读本,确保其科学性。从学校实际出发,以学生成长规律、遇到的各种问题和需要为主线开设心理辅导活动课,不断提高心理辅导活动课的质量。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各中小学校专兼职教师用书从公用经费中列支专项经费购买,学生用书本着自愿原则到具有教材发行资质的单位购买,确保2018年秋季起全市中小学开齐课程、开足课时。 今后,为确保教师对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纲要的正确把握,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将进行连续3年的教师专项培训。市教育局将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专家对心理辅导课活动课时与教材使用的规范性进行专项督查,根据心理健康教育评估标准(见附件)对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行年度考评。 巴中市教育局 2018年5月31日 附件: 巴中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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