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届四川省中小学音乐、美术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关于开展第十届四川省中小学音乐、美术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教科所(院):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和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教体艺[2014]1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充分发挥艺术教育在素质教育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我省学校艺术教育的理论研究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届四川省中小学音乐、美术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现将《第十届四川省中小学音乐、美术教育论文评选活动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第十届四川省中小学音乐、美术教育论文评选活动方案 2.本届艺术论文写作论述参考指南 3.第十届四川省中小学音乐、美术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申报表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8年3月12日 附件1 第十届四川省中小学音乐、美术教育论文评选活动方案 一、论文要求 本届参评论文主要围绕“音乐、美术教育的探索与创新”这一主题,对中小学音乐、美术教育的理论与实践,改革与发展进行研究和论述(见附件2)。 二、评选要求 1.论文分小学组、中学组进行评选,论文组别按作者所在工作单位划分。各级音乐、美术教研员等属中学组。 2.一人只能有一篇论文参加评选。合作撰写的论文,作者不得超过二人。 3.论文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引文须注明参考文献。 4.参评文章不得抄袭、下载他人文章,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三、申报办法 1.以市(州)为单位报送,原则上各市(州)音乐、美术论文分别不超过15篇(中学6篇,小学9篇),成都市不超过20篇(中学8篇,小学12篇)。 2.参评论文须交纸质文档和电子稿。 3.纸质文档一式5份,一律用A4纸打印,并填写《论文评选申报表》(见附件3)一份。论文打印稿上不得写作者单位及姓名。论文寄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航空港黄荆路11号;邮编610225;音乐论文收件人:徐伟,电话:15808288099。美术论文收件人:冯恩旭,电话:13608097836。 4.音乐论文电子稿报送邮箱:1512551233@qq.com;美术论文电子稿报送邮箱:1781371873@qq.com。 5.论文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以邮戳为准)。 6.参评论文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评选及奖励 1.奖项分一、二、三等奖。由组委会聘请专家成立论文评审组对论文进行评选,获奖结果在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公布获奖结果并发给获奖论文作者获奖证书。 2.部分获奖论文择优推送参加全国音乐、美术教育论文评选活动。 本届艺术论文写作论述参考指南 一、在艺术课程中,如何以审美导向融入中华优秀文化,培养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在美育背景下如何构建高品质的艺术课堂。 三、如何体现艺术课程的多样性和选择性,丰富学生的审美体验。 四、在高中新课标的引领下,如何培养学生的音乐、美术学科核心素养。 五、校园特色艺术场馆建设探索及其教育活动的开展。 六、中小学艺术教育实践工作坊建设及其活动模式的探索。 七、艺术教育中学科兴趣、创新意识的培养和艺术课程的综合性探索。 八、如何整合美育资源,组建有特色的艺术社团,形成学校与社会互动互联的美育氛围。 九、如何在艺术课程中弘扬民族精神,开发与传承乡土艺术内容以及如何打造具有优秀传统文化的艺术性校园。 十、如何探索建立学校美育评价制度和学生素质测评内容与模式的探索。 附件3 第十届四川省中小学音乐、美术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申报表
(本表自行复制有效) 要求:各区县教研室报送音乐美术论文各5篇(中学组2篇、小学组3篇),经开区事务管理局及市教育直属学校报送中小学音乐美术论文各1篇。联系人:音乐,钱军,电话18981680069,邮箱343492774@qq.com;美术,杨莉,电话15182798198,邮箱843211509@qq.com。截止时间:2018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