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举办2017年四川省高中思想政治优质课展评活动的补充通知_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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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举办2017年四川省高中思想政治优质课展评活动的补充通知

各市(州)教科所(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举办2017年四川省高中思想政治优质课展评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10月在泸州市举办2017年四川省高中思想政治优质课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10月11日-13日。

10月11日10:00-18:00报到,10月11日14:30召开参赛选手会,10月11日17:00召开市(州)教研员会。

二、活动分组、展评内容及授课顺序

第一组:《经济生活》

《消费及其类型》: 1.泸州 2.绵阳 3.乐山 4.广安

《树立正确的消费观》: 5.遂宁 6.攀枝花 7.眉山 8.成都

《发展生产 满足消费》:9.内江 10.南充 11.雅安

第二组:《文化生活》

《尊重文化的多样性》:1.自贡 2.达州 3.阿坝 4.凉山

《文化在交流中传播》:5.巴中 6.德阳 7.资阳 8.泸州

《传统文化的继承》: 9.宜宾 10.甘孜 11.广元

优质课展评地点:泸州天府老窖中学。

三、参加人员

各市(州)选派10名左右教师观摩此次展评活动。各市(州)教研员作为领队参加此次活动,并将观摩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于2017年9月25日前发至电子邮箱1159421765@qq.com。

四、报到地点及联系人

泸州山海大酒店(泸州市龙马潭区蜀泸大道1号,0830-2583333);

会务组联系人:肖玉芳(18982775315);卢志 (13882186979)。

五、其他事项

(一)各市(州)应高度重视此次展评活动,做好授课教师的指导和观摩教师的组织等相关工作,以保证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二)授课教师准备10份教学设计稿,供评委参考。

(三)参加活动的同志食宿自理,交通费、差旅费等回原单位报销。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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