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相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川教函[2015]387号)和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13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一)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报考条件等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报名程序。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须本人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http://www.ntce.cn)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委托培训机构或他人代理报名造成报名信息错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所有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四)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功能重新获得,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五)所有科目考试均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二、考试笔试时间安排表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9月5日至8日。 (二)考试日期:2017年11月4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三、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户籍或人事关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在四川;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川省内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师范类专业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注册及信息录入 2017年9月5日至8日,考生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 http://www.ntce.cn)完成网上报名。考生登录后完成注册,然后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并点击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操作。 考生按相关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照、选择考试科目和考区。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相片必须反映本人特征,不得用生活照或其他非正规照片,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二)考生信息审核 考生网上报名后需等待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在两个工作日内的网上审核(仅审核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应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姓名是否规范,不负责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审核)。请考生在审核时段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所有审核不通过须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包括照片)的考生,必须同时重新选报考试科目,逾期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被审核通过。 考生在报名待审核阶段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后台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 (三)网上缴费 我省教师资格考试采用网上缴费方式,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14日。 考生须在2017年9月14日前,再次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http://www.ntce.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报名无效。在线支付银行列表见附件1。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2017年10月30日-11月4日)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http://www.ntce.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五、考试收费 根据川发改价格【2015】862号文件规定,笔试纸笔考试所有科目报考费均为70元/科次。 六、考试成绩查询 2017年下半年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12月12日,考生可通过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http://www.ntce.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教育考试机构提出本人亲笔签名的成绩复核书面申请,笔试成绩复核申请表样张见附件2(申请表中所有信息缺一不可,信息不全将无法查询),由当地考试机构集中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再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复查,复核时仅查询登记分数是否准确。省教育考试院在接到教育部考试中心复核结果后以邮件等方式通知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当地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告知考生。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七、考试违规处理 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出现违规情况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八、其他说明 (一)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只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工作,不举办培训,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www.ntce.cn)下载各科目的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购买书籍复习、备考。 (二)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上一考次有未通过课程的考生报名时只选报未通过课程即可。笔试成绩合格,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www.ntce.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打印网页信息;笔试和面试全部合格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合格证明引入“互联网+证书管理”模式,考生可自行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证书查询(http://zscx.neea.edu.cn)打印网页版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三)关于持外省笔试成绩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的说明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的精神,已经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详见本公告“报考条件”部分)的前提下,持有效期内笔试成绩(报名网站http://www.ntce.cn上可查),可以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例如:某考生在外省参加了笔试,笔试科目考试某一单科成绩合格的,在我省报名参加笔试时,该合格科目可以免予考试;各科成绩均合格,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面试;凡未达到我省报考条件要求的考生,我省均不接受报名。 (四)2017年下半年起,针对音乐、体育、美术专业考生,笔试增加了综合素质(小学)(音体美专业)201A、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202A、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301A、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302A四科。其考试大纲、考试内容暂与相对应的原科目(综合素质(小学)201、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综合素质(中学)301、教育知识与能力302)相同。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音乐、体育、美术专业考生,应按照新编码的科目报考,已通过该类别“科目一”和“科目二”,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上述科目可替代使用,面试报名不受影响。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