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第七届“微型课题研究优秀成果”暨省、市立项课题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巴教研[2017]04号
巴中市第七届“微型课题研究优秀成果” 暨省、市立项课题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研室(教科所),市教育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中小学教师参与教育科研的热情,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助推教育质量的提升,经研究,决定开展巴中市第七届“微型课题研究优秀成果” 暨省、市立项课题研究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2—2014年省、市立项课题已结题的研究成果; 2016年9月—2017年6月期间县(区)、校立项的微型课题研究成果。 二、评选条件 1.参评成果应当具有创新性和实效性。应对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提出新的思路、方法和途径,具有可操作性,效果突出。 2.参评成果应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对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意见、方法和经验,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较为重要的指导意义,研究成果有应用推广价值。 3.参评成果必须是原创研究成果,引用他人的研究成果须注明出处。如有抄袭他人成果的,一经查实,取消评审资格或者收回证书,并通知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时在全市通报批评。 三、参评要求 1.微型课题每项成果署名仅限一人,每人限一项。省、市立项课题研究成果每项署名可以为五人。 2.已获省、市成果奖的不再申报。 3.申报材料要求:①能准确反映研究的全部过程。具体包括立项批文、研究方案、研究报告、效果证明、结题鉴定等内容。②申报材料按照封面、目录、立项批文、研究方案、研究报告、效果证明、结题鉴定、附件的顺序汇压缩打包,成果盲评材料单独打包。③材料一律用word文档四号宋体字,行距1.5倍,封面文字样式见附件(一)。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评奖。 四、成果送交要求 1.送评成果数量分配:巴州区(60项),恩阳区(40项),平昌县(80项),通江县(60项),南江县(60项),市直属学校(20项)。 2.各县(区)汇总后于2017年6月20日下午5:30前将成果材料电子文本报送至市教科所唐宗同志处。邮箱:365466597@qq.com。本次评审一律不收纸质文本材料。 五、评奖 本次成果评选按照15%、25%和30%的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颁发市教育局科研成果评奖专用证书。 六、其它 1.成果申报材料不超过30页。 2.盲评材料不超过5000字,研究者单位、地址和姓名一律用XX符号代替。 巴中市教科所 2017年2月15日 附件1:申报材料封面文字样式 附件2:盲评材料格式 附件3:各县、区微型课题研究成果汇总表 附件4:各县、区省、市立项课题已结题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