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四批四川省普教科研资助金课题成果鉴定材料报送通知
2015年第四批四川省普教科研资助金课题成果鉴定 材料报送通知 各市州教科所(院): 根据《四川省普教科研资助金课题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精神和2015年四川省教科所科研管理室的工作安排,2015年第四批四川省普教科研资助金课题成果鉴定工作即将展开,现对相关工作和材料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1.拟鉴定成果必须是已经到期、完成研究任务的课题成果。 2.课题组提出结题申请后,市州教科所(院)须对成果资料进行初审,研判是否符合结题鉴定条件,对符合要求的成果进行效果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3.课题组将成果鉴定所需的结题申请、研究报告、工作报告、检测报告、成果鉴定书,以及其它佐证材料(如开题报告、中期报告、阶段总结、论文、案例等等)的电子文档,报送市州教科所(院)。原则上不接收纸质材料。 4.市州教科所(院)审核后,填写“四川省普教科研资助金课题成果鉴定申请·汇总表”,统一将全部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2452526@qq.com 联系人:王跚,联系电话:028—85876121. 5.电子材料建档方式:每个课题材料建立一个文件夹,名称为:市州+单位名称,如“**市**县**镇**校”。对文件夹内的材料严格按照如下要求进行编号和命名: 1结题申请、2研究报告、3工作报告、4检测报告、5成果鉴定书、6佐证材料(如果佐证材料少,可建立一个文档,并对文档中的内容做一个目录,依序排列;如果佐证材料很多,可以建立一个文件夹,在文件夹中再建立不同的文档,如1开题报告、2中期报告、3阶段总结、4经验论文、5案例……)。 6.鉴定方式:通讯结题和会议结题相结合,以通讯结题为主。通讯结题中分为省教科所组织结题和委托市州教科所结题两种方式。省教科所组织结题是由省教科所推荐3名专家(含组长),1名学术秘书;市州教科所推荐2名专家。如委托市州教科所结题,则由市州教科所推荐5名专家,1名学术秘书,省教科所推荐1名学术秘书。 7.报送时间及鉴定工作时限:请市州在11月底之前报送电子版材料。12月上旬,省教科所审核材料、下发结题通知、组建评审专家组;中旬,专家评审;下旬出具成果鉴定书、成果证书。 8.特别提醒:(1)报送的材料中,尽量不用或少用图片。如果只是反映研究活动、研究工作的场景图片(非操作性成果的图片),建议不用。原则上不接收影像资料。(2)涉及真实性的(如结题申请、效果检测),需签章、签名的材料,签章、签字的页面用图片,其它内容和页码不用图片。(3)不少的课题组没有或很少提供佐证材料,缺少了一些重要的、能够影响专家对成果的价值判断和评价的材料,如做评价研究的,没有提供评价量表。建议课题组精选、报送有价值的佐证材料。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科研管理室 2015年11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