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_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文件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关于开展2015年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研室,市教育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科学指导和规范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质量,促进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发展,总结和推广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经验。根据《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开展四川省第四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展评活动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巴中市2015年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

二、选课范围

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教材《生活·生命与安全》(上、下册)(试用)“呵护心灵”及“热爱生命”版块;四川省普通高中课程资源《心理健康教育》(试用);《教育部地震灾区初中、高中学生心理辅导课程目录》;校本自选课。

三、活动方式

本次活动分初选、评选和决赛三个阶段。初选由各县(区)教研室(教科所)确定,采取光盘方式进行,并按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分别选送1节报市教科所,报送截止日期为201561日。市教育直属学校参评材料直接报送市教科所。

市教科所汇总后再经过评选选出最优材料上报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参加决赛。

四、材料报送

参评光盘一式两份,以邮寄方式寄送至市教科所。具体录制由参评选手所在单位负责。录制要求如下:

(一)录制时间为45分钟。其中,活动课时间40分钟,说课时间5分钟。

(二)光盘录制采用DVD格式,因非DVD格式造成数据无法读出的后果由参赛选手单位承担。

(三)将活动课教案、课件等相关材料一并刻入光盘。同时将活动课教案、课件的电子版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市教科所。

(四)近三年已获得省、市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二等奖及以上的,此次不再推荐。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树林    联系电话:18981681839

电子邮箱:1724474121@qq.com

邮寄地址:巴中市教育局八楼市教科所高中室。

 

 

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5330

 


【字体: 】【收藏】【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相关文章

   
中文域名: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