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四川省义务教育新课标背景下群文阅读推广与深化研究”的通知_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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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省义务教育新课标背景下群文阅读推广与深化研究”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关于开展“四川省义务教育

新课标背景下群文阅读推广与深化研究”的通知

 

各市(州)教科所(院):

随着课改的不断深入,近几年来,四川、重庆、贵州、云南等地一大批学校在中小学语文教学中,组织开展了“群文阅读”的改革实验。研究显示,群文阅读是创造性践行语文课程,完善阅读教学形态的创新之举,对打通课内外、家校与社会之间阅读通道,提升学生阅读能力和阅读品位有着积极的作用。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促进语文课程改革,丰富教学资源,优化语文课程结构,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培养学生适应现代社会发展所需要的语文素养、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成立课题研究项目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四川省义务教育新课标背景下群文阅读推广与深化研究”(以下简称“推广研究”)。现将开展推广研究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课题研究组织

(一)推广研究领导小组

    长:吉文昌,四川省教科所所长

副 组 长:刘建国,四川省教科所副所长

    王雁玲,重庆市树人教育研究院院长      

主要成员:付春敏,四川省教科所九义室主任

  一,四川省教科所九义室副主任

    刘晓军,四川省教科所小学语文教研员

    何立新,四川省教科所初中语文教研员

      浩,重庆市树人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黄利梅,重庆市树人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由尤一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晓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任培江、杜科立担任学术秘书。

(二)推广研究专家顾问组

宋乃庆:西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级教学名师

倪文锦:著名学者、中国大陆课程与教学论专业首位语文教育研究方向博士生导师

  峦:全国小语会名誉理事长

顾之川:全国中语会理事长

于泽元:西南大学教育学部课程与教学系主任、教授、全国课程论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

尹祖琴:语文教育教学专家、著名语文特级教师

许双全:语文教育教学专家、四川省小语会秘书长

殷宗祥:语文教育教学专家、四川省特级教师

傅先蓉:语文教育教学专家、四川省特级教师

二、推广研究实行项目管理

该推广研究采取省总课题组、市(州)子课题组、县(市、区)课题小组等三级联动管理机制。省教科所成立总课题组(总课题组相关成员待申报工作结束后确定),下设总课题办公室(以下简称“课题办”)。参与市(州)教科所(院)成立子课题组,下设市(州)子课题办,参与市(州)教科所(院)指定市(州)教科所(院)初中、小学语文教研员担任联络员。参与县(市、区)教研室(研培中心)成立课题研究小组,对应成立课题办,指定专人担任县(市、区)推广研究联络员。

四川省教科所总课题组负责课题推广专家团队组建、研究(工作)方案制定,有关省级推广研究工作指导,定期组织专家深入课堂指导教学,开展研、赛、评等一系列教研活动,为培养一大批创新型优秀语文教师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市(州)子课题组、县(市、区)课题小组负责所辖区域内推广研究的过程管理,应指定教研员深入课堂直接参与子课题的研究工作。各参研学校应结合校情学情,制订出切实可行的研究工作方案,优化常规教研形态,强调科学转化和本土创新,及时交流分享,形成过程性成果。

三、推广研究参研单位申报

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各市(州)教科所(院)按“四川省义务教育新课标背景下群文阅读推广与深化研究参研单位申报要求”(见附件一)的要求,积极组织本市(州)、县(市、区)和学校的申报工作。各参研学校认真填写《四川省义务教育新课标背景下群文阅读推广与深化研究参研单位申报表》(见附件二),并将申报材料的纸质及电子文稿及时上报给所在县(市、区)课题办;县(市、区)再上报市(州)课题办;市(州)课题办汇总后,请于2014331之前报送至省教科所刘晓军老师处(地址:成都市双流县航空港黄荆路11号四川省教科所;邮编:610225;联系电话:028-85876150;手机:13348876827;电子邮箱:583689279@qq.com)。

附件:1.四川省义务教育新课标背景下群文阅读推广与深化研究参研单位申报要求

2.四川省义务教育新课标背景下群文阅读推广与深化研究参研单位申报表

   (点击下载)/UploadFiles/wjtz/2014/3/201403251533505068.doc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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