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2013-2014学年度放假安排及课程设置的通知_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文件通知公告

巴中市教育局关于全市中小学2013-2014学年度放假安排及课程设置的通知

巴中市教育局

关于全市中小学2013-2014学年度放假安排及课程设置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教育直属学校:

  现就全市中小学20132014 学年度放假安排及课程设置作如下通知,请遵照执行

一、放假安排

2013年春季学期于75开始放暑假。

秋季学期:831日—91日办理入学手续,进行入学教育,92日正式行课;2014118日开始放寒假,教学时间共19 周;

2014年春季学期:21213日办理入学手续,214正式行课,75开始放暑假,教学时间共20 周。

二、课程设置

(一)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严格执行本教学时间安排意见,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开学和放假时间。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课程计划和规范作息时间,不得以任何名目、任何形式组织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集体补课;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提前结束课程。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校课程开设情况适时有效监督,加强日常管理。

(二)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中阶段劳动与技术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3263号)相关要求,从2013 年秋季学期起,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 79 年级设置劳动与技术课程门类,每周开设1课时,所需课时在79年级数学、英语课时中调剂安排,调整后的《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表(2013年修订)》(附后)。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在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川教〔201164号)要求,从 2012 年秋季学期起,每年均从小学、初中、高中的起始年级按要求开设书法教育课。各县(区)教育局和中小学要从学生和学校的实际出发,安排好劳动与技术课、书法课等课程的课时。

   (三)各学校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组织和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科学安排节假日、劳动技术教育、社会实践和每天一小时的校园体育活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和学生年龄特点,合理安排放假前的工作和学生假期生活。一是加强法纪教育。各校在放假前要对学生

进行一次法制纪律教育,要求学生知法、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切实防止学生在假期中出现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加强安全教育。学校要通过给家长(或监护人)写一封信、开展主题家访活动等方式,告之假期安全注意事项,引导家长加强对子女的假期安全教育,履行监护责任。要教育学生不得私自下河(塘)洗澡,防止上当受骗,注意出行安全等。三是开展好“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秋季开学后,采取多种形式上好以“中国梦”为主题的“开学第一课”。四是各校放假前要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安排部署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放假期间,学校要安排专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严防财产被盗事件。同时,各校要利用假期抓好对校舍和设施设备的排查维修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新学期顺利安全开学。

 

 

                   

 

巴中市教育局

                                     2013年6月17


【字体: 】【收藏】【打印文章】【查看评论

相关文章

   
中文域名: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