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初中语文教师五项基本能力竞赛的通知
作者:市教科所 发布时间:2011-03-09 14:48:4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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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巴中市初中语文专委会第一届三次年会暨初中语文教师五项基本能力竞赛的通知
巴教学会【2011】02号
各县(区)教育学会、教研室、市直属中学: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教师队伍的建设,促进我市广大初中语文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激励我市初中语文教师坚持终身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基本能力,实现与语文课程的同步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巴中市初中语文教师五项基本能力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初中语文教师五项基本能力: 阅读:语文教师专业发展所必须具有的阅读能力。 写作:语文教师专业发展所必须具有的写作能力。 演讲:语文教师专业发展所必须具有的演讲与口才能力(规定情境或题目)。 朗诵:语文教师专业发展所必须具有的普通话朗诵能力。 书法:分别用钢笔、毛笔、粉笔书写楷书或行楷的能力。 二、竞赛规则: 1.竞赛分为书面测试与现场完成两个阶段,每位参赛选手均须参加这两个阶段的竞赛。 2.阅读、写作为书面测试,限定时间集中进行,书面回答。 3.现场完成为抽签后限时准备,限时完成,当场评分。 4.阅读、写作能力竞赛每项150分,演讲、朗诵、书法能力竞赛每项100分,五项能力竞赛总分为600分。 三、参会人员 教育学会中学语文专委会全体会员及非会员初中语文教师。各县(区)教研室中学语文教研员(兼领队)。 四、参赛人员名额分配及要求 1、各县(区)推选3名,市直属中学推选1名教师参赛。 2、参赛教师必须是市中语会会员。 3、各县(区)教研室请于2011年6月5日前将参赛教师,报市教研室苟志弘老师处。 五、会议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6月22日——6月24日。6月22日下午报到。 2、会议地点:南江县职中(南江三中)。 3、报到地点:南江县职中(南江三中)。 4、主办:巴中市教育学会。 5、协办:南江县教育学会、南江县职中。 六、其它事项 1、自愿参赛、参会人员交团体会费100元/人。 2、年会期间进行论文评选,会员论文收30元/篇(仅限1篇,作个人会费),论文参评自愿,由各县(区)语文教研员统一代收。 3、参赛所用钢笔、毛笔自备。 4、参会人员食宿自理,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联系人:苟志弘 电话:5253112 13881669339
巴中市教育学会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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