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巴中市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巴中市教育局 关于评选巴中市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巴教发〔2012〕291号 各县(区)教育局、市教育直属学校: 为促进科研兴教、科研兴校,进一步提高全市教育科学研究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各级各类学校及广大教师参与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促进我市教育科研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根据巴教发〔2005〕90号文件精神,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评选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教育科研机构,各级各类学校(学校教科室) 教育科研工作先进个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科研机构的教育工作者。 二、参评基本条件 (一)教育科学研究工作先进集体参评基本条件 1、组织健全(机构、人员、经费三固定)、管理规范,有浓厚的科研氛围; 2、重视教育科学规划和管理,正在主持市级以上教育科研项目研究,效果好; 3、在教育科研活动组织、成果推广等方面工作业绩突出; 4、微型课题研究参与人员多,成绩显著。 (二)教育科学研究先进个人参评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科研工作,积极参与科研活动,具有较强研究能力; 2、参与了市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成为研究骨干,取得了优异成果; 3、积极组织群众性教育科学研究活动,具有组织能力、设计能力,起到了表率作用; 4、撰写了教育科研专著、讲义,举办过科研讲座,效果明显。 三、评选组织与程序 (一)市教科所负责评选的相关组织工作。 (二)被推荐的单位(或个人)填写《巴中市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或《巴中市教育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 (三)各县(区)教育局负责本县(区)范围内的申报、资格审查和推荐工作,并将申报材料汇总后统一报送市教科所。 (四)市教育直属各学校申报的,由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报送市教科所。 (五)市教育局成立评审组,对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评审,确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发文公布评选结果,并颁发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四、评选材料受理 (一)评审材料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25日。 (二)评审材料包括:申报表一份,佐证材料(先进个人必报近两年来主持的市级及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或结题证书复印件)一份。各县(区)汇总后,将申报表与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761371745@qq.com)。佐证材料要以A4纸复印,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装订于申报表后。 (三)单位或个人申报表及汇总表请登陆巴中市教育科研网站http://www.bzsjks.com 下载。 联系人:曾旭 联系电话:(0827)5253112 附件一:巴中市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二:巴中市教育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三:巴中市教育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 巴中市教育局 201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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