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高中新课程语文课堂教学展评活动的通知
作者:市教科所 发布时间:2011-09-08 15:01:5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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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巴中市高中语文专委会第一届二次年会暨高中新课程语文课堂教学展评活动的通知
巴教学会【2011】08号
各县(区)教育学会、教研室、市教育直属中学: 根据川教所【2011】96号文件,为了推动高中语文新课程实施的切实开展,探讨和改进高中语文课程的课堂教学,总结和推广高中新课程实施以来的课堂教学经验,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经研究,决定举办2011年巴中市高中新课程语文课堂教学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1、参加展评的教师提前一天抽签,教学篇目分别是人民教育出版社《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必修1):《大堰河——我的保姆》《荆轲刺秦王》《小狗包弟》《记梁任公先生的一次演讲》《奥斯维辛没有什么新闻》《包身工》;(必修3):《林黛玉进贾府》《老人与海》《琵琶行并序》《过秦论》《动物游戏之谜》《宇宙的边疆》。 2、展评课教学时间40分钟。 二、参会人员 教育学会中学语文专委会全体会员及非会员高中语文教师。各县(区)教研室中学语文教研员(兼领队)。 三、参赛人员名额分配及要求 1、各县(区)推选2名,市教育直属中学推选1名,协办学校1名教师参赛。 2、参赛教师必须是市中语会会员。 3、各县(区)教育学会请于2011年10月1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上报市教育学会参加展评的教师名单(含姓名、学校、年龄、教龄、职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传至scbzgzh@163.com邮箱,逾期未按要求上报的县(区),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展评。 四、会议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10月17日——10月19日。10月17日下午报到。 2、会议地点:巴中龙泉外国语学校。 3、主办:巴中市教育学会。 4、协办:巴中龙泉外国语学校。 五、其它事项 1、单位团体会费按参赛、参会教师100元/人收取;自愿入会的新会员交会费及证书费50元/人(参会时交1张1寸免冠照片)。 2、年会期间进行论文评选,会员论文收30元/篇(仅限1篇,作个人会费),论文参评自愿,由各县(区)语文教研员统一代收。 3、参会人员食宿自理,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联系人:苟志弘 电话:5253112 13881669339
巴中市教育学会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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