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2009年秋季教材省级培训会的通知
各市、州教科所: 按照《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实施方案(修订)》(川教[2009]81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川教[2009]82号)精神,从2009年秋季起,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各年级将使用按照《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生活•生命与安全>指导纲要(试行)》《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家庭•社会与法制>指导纲要(试行)》《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可爱的四川>指导纲要(试行)》编写的经四川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的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生活•生命与安全》(一至九年级)、《家庭•社会与法制》(八至九年级)、《可爱的四川》(七年级)教材。为了帮助教师掌握各门课程指导纲要和相应教材,顺利完成教学任务,促进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经研究决定于2009年8月26日至29日在成都空军第一招待所举行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教材省级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会主要内容 1.专题讲座。(1)《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实施方案(修订)》的背景与地方课程的实施要求;(2)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各指导纲要(试行)》解读;(3)教材分析及其教学建议。(4)分版块介绍各门课程教材及与之相关的内容和教学要求等。 2.研讨。(1)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各指导纲要(试行)》讨论;(2)各门课程教材的教学;(3)有关我省地方课程的教学研究。 3.研究安排我省地方课程教学研究活动的开展。 二、参训人员 各市、州教科所选派4人(其中分管所长1名,教研员或骨干教师3名)参会;每县选派1名教研员(或骨干教师)参会。 三、培训会时间、地点 1.会议报到时间:2009年8月26日14:00—20:00报到;报到地点:成都空军第一招待所(地址:成都市新南路103号,成都市磨子桥附近;总台电话:028-85399400;85432063)。 2.会议地点:8月27日上午9:00在成都空军大礼堂举行简短开幕式,之后进行专题讲座。 四、其他 1.参会人员会议期间的食宿由会议统一安排,所需培训经费由我所承担。参会人员往返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2.为控制会议规模,保证培训质量,请各市、州教科所严格按名额组织本地教研人员或骨干教师参会,不要额外增加人员。名额之外的人员本会将不予接待。 3.因为《关于举行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生活•生命与安全>七至九年级上册教材培训会的通知》(川教所[2009]61号)中所列培训会的内容已纳入本次培训会,故取消(川教所[2009]61号)中所列培训会。 4.如有其他问题,请与本所联系(联系人:刘建国,电话13980091991尹团结,电话13881729543;刘方,电话028—85876185,15982168218)。
四川省教育科学研究所 二〇〇九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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