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_巴中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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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

                                                      川教[2009]118号

成都、德阳、绵阳、广元、攀枝花、泸州、乐山、南充、宜宾、达州、巴中、广安、雅安、甘孜、阿坝、凉山市(州)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编办,省内各普通高校: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关于继续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9]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深入实施“特岗计划”
“特岗计划”是中央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实施的一项特殊优惠政策,中央财政给予地方专项资金支持,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对创新农村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吸引高学历人才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有效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当前2009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在即,各地、各普通高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与领导,认真抓好“特岗计划”实施工作。
二、精心组织,切实做好特岗教师招聘工作
今年我省实施国家“特岗计划”招聘特岗教师工作,要严格按照《四川省2009年特岗教师招聘办法》(见附件1)规定要求,认真组织。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统一组织特岗教师招聘的笔试工作,并确定面试人选。面试考核、体检、岗前培训、教师资格认定、派遣上岗等工作原则上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人事等部门组织,个别市(州)招聘岗位少,设岗县分散的,为方便考生,也可由设岗县所在市(州)教育、人事等部门统一组织面试和岗前培训工作。面试考核是招聘特岗教师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保证招聘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各设岗市(州)教育、人事等部门要认真指导辖区内设岗县做好面试考核工作。各设岗县要成立面试考核领导小组和面试工作小组,认真制定面试考核方案,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要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面试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以人为本,认真做好特岗教师管理和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的就业工作
各地要按照《四川省“特岗计划”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做好特岗教师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在实际工作中,既要按照相关规定落实特岗教师相关保障政策,确保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充分保障他们的权益,又要加强特岗教师的管理与考核,增强特岗教师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促进特岗教师健康成长,努力为我省基层农村教育服好务。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要求,“鼓励特岗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继续扎根基层从事农村教育工作。对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要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2006年招聘的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将满,各设岗县(市、区)要认真做好特岗教师服务期满考核,主动征求特岗教师意见,提前研究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的工作岗位问题,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鼓励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继续留在当地从教。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又愿意继续留在当地学校任教的,要切实安排好他们的工作岗位;对不愿意继续留在当地学校任教的,要在他们离校前做好工作、财产等交接工作并完善相关手续,并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签订了聘任(用)合同的,将其人事档案(含服务期间建立的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按有关规定转移到他们新聘工作地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单位管理或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代理,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将其人事档案(含服务期间建立的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按照中组部、人事部人发[1996]118号文件规定,直接转移到生源所在地政府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教师补充机制。今后城市、县镇中小学教师自然减员空岗和新补充教师,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聘用服务期满特岗教师。
四、加强领导,确保我省2009年“特岗计划”顺利实施
各地要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领导,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今年有部分县(市、区)是首次实施“特岗计划”,要认真学习和领会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及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尤其是普通高等师范院校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新闻媒体,通过召开座谈会、做专题报告等形式,宣传实施“特岗计划”的政策,向社会发布信息,动员和鼓励更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积极报名参加特岗教师招聘。各市、州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工作,要加强与设岗县(市、区)的沟通,指导并帮助其做好实施“特岗计划”各个环节的工作,特别是要认真细致做好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后管理和保障措施等工作,通过切实有效的工作,将这件好事抓好、抓实。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李洪光:(028)86137183,jwjLhg@163.com
                   张  强:(028)86115370
四川省教育厅学生处:杨再东:(028)86125137
四川省人事厅人才开发流动处:尹  晓:(028)-86751483
四川教育网址:http://www.scedu.net
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址:http://www.scpta.gov.cn
附件:
1、《四川省2009年特岗教师招聘办法》
2、《四川省公开招聘2009年特岗教师简章》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事厅          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十二日


主题词:义务教育  教师  工作  通知
抄送: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
省内其他市(州)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编办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09年5月12日印发
附件1:
四川省2009年特岗教师招聘办法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招聘办法。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总量控制,优化结构原则。各设岗县要在设置岗位总量和各学科岗位数量内招聘特岗教师。
2、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的非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同时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且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服务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的学历要求原则上为本科及以上,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的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3、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见附1)规定要求,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三、招聘的程序
1、宣传动员。各地、各相关部门以及各普通高校要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发布信息,广泛宣传实施“特岗计划”的目的、意义以及相关优惠政策及保障措施等,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涌跃报名参加“特岗计划”招聘。
2、岗位设置。各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教师队伍整体缺编情况和学科结构等因素,合理确定学科岗位需求计划,会商同级财政、人事、编制部门审核并报经县政府同意后,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人事、编制部门审核后,报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办审定后报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审批。
3、公布岗位。在实施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前,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等部门通过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四川省2009年招聘特岗教师公告,并公布四川省2009年特岗教师招聘岗位。
4、自愿报名。所有参加“特岗计划”的报考者一律采用网络方式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下同)。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初审由省教育厅统一负责,其中,四川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初审和相片审查由省教育厅委托报名者所在学校学生就业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学校通过由教育厅给定的网站和密码(报名结束前通过电话或传真告之学校)进入本校学生报名系统进行资格审查和相片审查,并签署资格审查是否合格意见,审查后,将资格合格人员和不合格人员的分类名单(见附2)于5月23日上午12:00前通过电子邮件(scgxjy@.163.comjwjLhg@.163.com)分别报教育厅学生处、人事处,同时报送加盖学校公章的纸质材料,对于资格审查不认真、不严格的学校,将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等处罚;省内高校往届毕业生和省外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报名资格初审和相片审查由教育厅派专人在报名网上进行审查。资格初审主要依据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对象和条件。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在面试时进行。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规定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6、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的主要内容为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公共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教师职业应具备的相关知识。笔试考务工作委托省人事厅考试中心具体实施。
笔试结束后,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的确定先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服务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设岗县学校类别(小学、初中)的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1.5比例依次确定。按志愿服务岗位筛选后确定的面试人选达不到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1.5比例的,依次在第一调配志愿、第二调配志愿、第三调配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经过调配志愿后仍达不到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1.5比例的,在选择了服从地区任意调配的同类学科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样表见附3)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教育网(http://www.scedu.net,下同)向社会公布,同时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
7、资格复审及面试。
资格复审由设岗县特岗教师面试工作人员根据面试考生提交的身份证、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毕业学校学生就业管理部门出具无违法违纪行为并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加分证明(获奖证书)等原件,审查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对象及条件,并在面试考生提交的2份《四川省2009年招聘特岗教师人员登记表》(招聘简章附表2)上签署资格审查意见,并加盖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公章。通过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工作在设岗市(州)教育、财政、人事、编制等部门的组织协调下,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地点设在设岗县政府所在地,也可设在设岗县所在市(州)政府所在地。面试方案由设岗县教育、人事等部门制定,并在面试前报所在市(州)教育、人事等部门审核后实施。面试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为主,并采用打分方式进行。面试考核成绩由面试考核工作人员登记在《四川省2009年招聘特岗教师人员登记表》的面试成绩栏内。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市、州相关部门指导下,由设岗县教育、人事等部门按照面试成绩(指面试成绩与加分之和,下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县特设岗位教师岗位设置数(分学校类别、分学科)的比例为1:1。体检人员名单由设岗县向社会公告,并通知体检相关事项。
8、体检。招聘特岗教师的体检工作由设岗县教育、人事等部门统一组织,体检的医院必须具备二级乙等以上(含二乙)资质。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在同类学科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为方便应聘者,体检工作在面试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由设岗县自行确定。
9、确定拟聘人选。体检结束后,设岗县教育、财政、人事、编制部门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特岗教师人选,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10、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教师基本素养、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以及设岗县经济、文化、教育等县情。岗前培训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培训方式可设若干专题讲座,培训时间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教师岗前培训的规定要求自行确定。
12、教师资格认定。凡未获取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拟聘人员,经过岗前培训后,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及实施细则和四川省认定教师资格的规定要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的拟聘人员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13、签订合同。通过岗前培训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后,招聘的特岗教师与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四川省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样本见附4)。
14、派遣上岗。特岗教师在签订聘用协议后,直接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派遣到设岗学校,由设岗学校安排教学工作并进行日常管理。
为了保证全面完成岗位设置计划,对拟聘人员没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没按时报到上岗而出现缺额的,设岗县(市、区)教育、人事部门可在参加了该县(市、区)面试而没聘用的同类学校相同学科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组织体检、签订协议和派遣上岗。
9月5日前,各设岗县(市、区)将招聘特岗教师人员名单(含递补人员,名单样表见附5)加盖教育、财政、人事、编制部门公章后,报市(州)教育局,由市(州)教育局汇总后加盖市(州)教育、财政、人事、编制部门公章后,于9月10前报省教育厅备案,同时通过电子邮件(jwjLhg@163.com)报送电子文档。
附1、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附2、四川省2009年招聘特岗教师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花名册(样表)
附3、四川省2009年招聘特岗教师面试人员花名册(样表)
附4、《四川省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样本)
附5、四川省2009年招聘特岗教师拟聘人员花名册(样表)
 

 

 

附件2:

四川省公开招聘2009年“特岗教师”简章

一、招聘计划
四川省2009年实施国家“特岗计划”,招聘特岗教师共4366名,其中:初中教师2352名,小学教师2014名。招聘计划及具体岗位详见《四川省2009年招聘特岗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附表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的非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同时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且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服务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的学历要求原则上为本科及以上,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的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3、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要求,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三、待遇及有关政策保障
1、特岗教师在聘用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它津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2、特岗教师在服务期间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服务地区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3、特岗教师享受国家《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4、特岗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对服务期满、每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在编制和岗位总量内,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等手续,并分别报省、市(州)人事、教育部门备案,同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5、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岗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岗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四、面试加分及优先招聘条件
按照“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原则,对具备以下条件的报名者在面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
⑴报考生源地的少数民族学生加4分;
⑵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抗震救灾优秀大学生加4分,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2分;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学生,可以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8分;
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以及生源地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凡志愿参加四川省2009年国家“特岗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于2009年5月13日——5月20日12:00通过网络进行报名,报名网址为四川人事考试网。报考者需认真阅读招聘简章,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站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的相关页面上按要求上传近期2寸免冠数码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报名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招聘简章,了解“特岗计划”相关政策和招聘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后,选择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岗位。
2、填报信息及上传照片: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小于30KB)。
3、资格初审:2009年5月21日—5月23日为相关部门(或学校)对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初审时间。5月24日以后,报名者即可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即可按程序和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不能参加笔试。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6月8日—6月13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六、笔试
1、笔试时间:2009年6月14日(星期日)。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的主要内容为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公共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请服务工作岗位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4、公布笔试成绩:2009年6月29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5、确定面试人选: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服务岗位,省教育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设岗县学校类别(小学、初中)的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1.5比例依次确定。按志愿服务岗位筛选后确定的面试人选达不到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1.5比例的,依次在第一调配志愿、第二调配志愿、第三调配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经过调配志愿后仍达不到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1.5比例的,在选择了服从地区任意调配的同类学科岗位(志愿服务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2009年7月6日,省教育厅通过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教育网向社会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及参加面试相关注意事项。
七、面试资格审查及面试
1、面试时间:2009年7月15日上午8:30开始。
2、面试地点:面试地点在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通知。考生应在面试前一天到设岗县教育主管部门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在面试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的首页“下载中心”下载《四川省2009年招聘特岗教师人员登记表》(见附表2)。参加面试时,携带两份《四川省2009年招聘特岗教师人员登记表》(贴上照片)、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毕业学校学生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无违法违纪行为并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加分证明(获奖证书)等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设岗县面试考核工作人员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资格审查意见。报考者如缺少上述材料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取消其面试资格,责任自负。经过面试资格审查,符合报名对象和条件的,即进行面试考核。
4、面试考核内容:面试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
八、体检
1、体检时间和地点:由设岗县按规定确定体检时间和地点,并在面试结束后及时通知。
2、体检标准:按《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3、体检人选的确定:按照面试成绩(指面试成绩与加分之和,下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县特岗教师岗位设置数(分学校类别、分学科)的比例为1:1(若参加某类岗位的面试人员数少于设岗数,以该类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作为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由设岗县在面试结束后的三天时间内向社会公布。
4、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在同类学科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由设岗县向社会公布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和拟聘人员名单。
九、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地点以及培训方式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另行通知。
十、教师资格认定
凡未获取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拟聘人员经过岗前培训后,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四川省认定教师资格的规定和要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的拟聘人员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十一、签订协议
通过岗前培训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后,拟聘的特岗教师按设岗县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四川省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并由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服务学校。
十二、组织纪律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处理,涉及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信息,请通过四川教育网和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本简章由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省编办负责解释。
附表1:《四川省2009年招聘特岗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
附表2:《四川省2009年招聘特岗教师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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