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巴中市第三届普教教学成果评奖活动的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开展“教学成果奖”评选活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四川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加强教学改革实验研究、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尊重和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创造性劳动的重要举措。根据《巴中市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并配合“第四届四川省普教教学成果评奖”活动,第三届市级普教教学成果评奖工作将于2009年进行。为了开展好这次评奖活动,现将《巴中市第三届普教“教学成果”评奖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发给你们,请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工作安排》的要求,认真做好评奖的宣传发动、申报、初审、推荐等工作。市评审组将在评出的成果中推荐优秀成果参加2009年的第四届四川省普教“教学成果”评奖。 附件一:《巴中市第三届普教“教学成果”评奖工作安排》 附件二:《巴中市第三届普教“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名单》
二○○九年 月 日 附件一
巴中市第三届普教“教学成果”评奖工作安排
依据市人民政府巴府办发《巴中市教学成果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 2009年将开展第三届普教“教学成果”评奖工作,现就评奖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 目的 通过评奖,进一步调动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积极进取,奋力拼搏,力争上游,不胜不休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全市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参评对象 按照《办法》第六条规定,巴中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科研机构、学术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教育工作者以及其他公民,均可申请省、市教学成果奖。普教教学成果评奖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学校指: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等。 三、评奖范围 上述参评对象以及与这些参评对象联合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所取得的成果,均可申奖。具体内容包括:教育内容及教育教学方法改革成果、师资队伍建设成果、课程建设及资源开发成果、教育教学管理改革成果、与教学活动密切相关的教育政策法规研究成果等等。 在来源上,申奖项目可以是课题研究成果,可以是自选项目,可以是事后总结性的教改经验成果,可以是教师个体经验成果。 在项目类别上,各县(区)推荐的成果中必须包括职业教育学校的教学成果,反映农村教育、农村学校教学的成果不得少于推荐限额总数的30%。 在时限上,申奖成果应为2008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的成果。 已经获得高级别奖励的成果不再参加低级别普教教学成果申奖。 四、奖评标准 本次评奖设三个等次的奖励,具体标准为: 一等奖:在大面积或长时期的试验及方案发展中得到充分验证肯定,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实践效果显著,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较大的推广价值或很强的指导意义,已在省内产生了一定影响。 二等奖:在较大面积和较长期的试验及方案发展中得到验证肯定,实践效果明显,有一定的推广价值或指导意义,在市内产生了一定影响。 三等奖:在一定范围内成功地引进、推广先进教育教学成果并取得明显效益,促进了教育教学工作的进步,至少在县(区)内已产生较大影响。 工作条件艰苦的边远农村学校或村校教师针对本地教育教学特殊问题、适合本地教育实际所取得的成果,在研究水平相同时可优先获奖。在“5.12”汶川地震赈灾及灾后教育重建中显现出特别价值的教育教学成果可优先获奖。 五、办法 1、实行申报项目公示制度。成果拥有者填写普教“教学成果”申报书后,须由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单位在签署推荐意见前必须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教学成果申奖公示”(公示格式见附表一)。 2、实行匿名评审制度。市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申奖项目,按标准公正、客观地评选出获奖成果。为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将采取匿名评审制度。 3、实行成果陈述和答辩制度。本次评奖实行一等奖候选项目成果报告制度。专家组通过匿名评审,推出一等奖候选项目。由候选项目的第一主研或第二主研向评审委员会组建的专家组陈述:该成果解决了教育改革和发展中什么样的问题,所取得的教育改革效果是什么,研究成果的主要思路及措施是什么。通过研究人员答辩、专家合议,投票表决确定最终获一等奖的成果。 4、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单位、个人应填写《第四届普教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表二)并报送: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成果报告或教育教学改革经验总结报告;成果简述(见附表三);改革所取得的教育教学效果报告;成果鉴定报告摘要。 “成果简述”是匿名评审的重要材料,各单位报送的成果简述不得出现课题组研究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违者取消其参评资格。 成果鉴定报告须由省或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机构组织同行专家5-7人做出。 申奖的各项材料均为一式五份,上报截止日期为:2009年4月30日。 5、按照《办法》规定,市人民政府对获奖成果的主要研究人员授予证书和奖金,市教育局授予主要完成单位奖状;教学成果奖的奖金归获奖者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 6、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实验发展、实施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的单位、个人可作为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每项获奖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5人,主要承担单位不得超过三个。 7、经市评审委员会审核批准的获奖项目,在授奖前将公示30天。单位或个人对某项成果的权属问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由市评审委员会裁定。凡提出权属异议及举报弄虚作假者的单位或者个人,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异议或举报内容函致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单位举报者应写明单位、通信地址联系人姓名,加盖公章。个人举报者应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并有本人亲笔签名。市评审委员会对举报的单位及个人给予保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或举报不予受理。 8、经查实,弄虚作假或者剽窃他人教学成果获奖的,其获奖资格予以撤销,收回证书和奖金,并责成有关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六、组织领导 按照《办法》规定,市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设第三届普教“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在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设办公室,负责处理评奖的日常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及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二)。 各县(区)教育局成立普教“教学成果”推荐委员会,受理本区域内单位、个人的评奖申请,负责成果初审及推荐工作。市直属学校直接与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表一: 巴中市教学成果申奖推荐公示
申奖成果名称: 成果形成过程: 本项成果所包含的改革方案自 年 月至 年 月在 范围内投入实践性实施。 成果所产生的教育改革效益: 本项成果在提高 方面产生了明显的教育改革效果。 成果主研人员名单如下:
成果推荐单位: 年 月 日
以上公示,在本项成果各主研人员所在单位张贴5日。对以上各事项,有关人员如有异议,请在张贴日内向 县(区)市教学成果奖初审推荐办公室署名陈诉或者举报。 表二:
巴中市 第 三 届 普 教 教 学 成 果 奖
申 请 书
成果名称
成果完成单位
申 请 人
推荐部门
推荐等级
巴中市教育局制 2009年2月
成果完成人情况
成 果 介 绍
市 评 审 意 见
表三: 巴中市教学成果奖申奖成果简述书
成果名称:
表四: 县(区)推荐申奖项目汇总表
附件:二 巴中市第三届普教“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王良钊……...……...…….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常务副主任:魏智燚……… … … 市教育局局长 副主任: 赵友川……...… … …… 市教育局调研员 姚仕君……...……...……...市教育局纪委书记 杜 标……...……...……...市教育局副局长 杨 彬……...……...……...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君凯……...……...……...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成员: 李 斌...……...……..……..市委宣传部研究室主任 岳寿坤……...……...……...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刘新恺……...……...……... 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巨 伟……...……...……... 市教育局计财科科长 黄明川……...……...……...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尹建国……...……...……... 市教育局职成科科长 何柏才……...……...……... 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人员名单 办公室主任:何柏才 办公室副主任:曾 旭 工作人员 ……...……...… 市教科所相关教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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