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教学会[2009]02号关于召开市小学语文口语交际课堂教学研讨会的通知
作者:市教科所 发布时间:2009-03-17 08:33:5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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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巴中市小学语文专委会第三届四次年会暨口语交际课堂教学研讨会的通知
巴教学会[2009]02号
各县(区)教研室、市直属小学: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指出:小学生应当“具有日常口语交际的基本能力,在各种交际活动中,学会倾听、表达与交流,初步学会文明地进行人际沟通和社会交往,发展合作精神”。进行口语交际训练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语文教学义不容辞的职责。经研究,决定召开小学语文专委会第三届四次年会暨口语交际课堂教学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各小学分管教学领导、小学语文教师及小学语文专委会会员,各县(区)教研室小学语文教研员(兼领队)。 二、活动内容 (一)召开专委会理事会,总结安排学会工作。 (二)课堂教学展评。 1、教学展评内容自选。 2、各参赛教师在报到时抽签确定参赛顺序。 3、参加教学展评授课教师必须是市教育学会会员,近两年来获得过市一等、省二等赛课奖以上的教师不参加本次的教学展评活动。 4、每堂课展评时间为40分钟。 5、参赛教师教学展评课教案不需打印,但必须把教案的电子文档于2009年4月10前发至邮箱scbzgzh@163.com(便于装订成册发给参会教师),否则不具备参赛资格。 6、会议提供多媒体设备,特殊播放软件自备。 (三)评课及互动交流。 (四)论文评选。 三、活动时间、地点 1、时间:2009年4月22日—4月25日。4月22日下午在巴州区一小报到。参赛教师于4月22日下午5∶30在报到处抽取顺序签,迟到者责任自负。 2、地点:巴州区一小。 3、主办:市教育学会、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 4、协办:巴州区教育学会、巴州区一小。 四、参赛名额分配 平昌县、通江县、南江县、巴州区各3名(1名农村小学教师,2名城镇教师),市直属小学1名,会议协办学校1名。 五、评奖办法 教学展评和论文评出一、二、三等奖。 六、费用及其它 1、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有关文件和巴中市物价局巴价费【2004】39号文件第四款“有关中小学各教学专业委员会年会及教学研讨会务费,包括参评费、听课费、生活、资料等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收取”。本次参会人员及参赛教师预交会务资料费100.00元/人,使用情况将在下次年会上结算。 2、自愿参会,会议期间食宿自理,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3、其它未尽事宜请与市教研室苟志弘老师联系。联系电话:13881669339。
巴中市教育学会 二00九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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