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教学会[2008]11号关于召开中学化学青年教师优质课展评活动的通知
作者:市教科所 发布时间:2008-10-09 14:11:2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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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学化学专委会一届一次年会暨举办中学化学青年教师优质课展评活动的通知
巴教学会[2008]11号
各县(区)教研室、市直属中学教科处(室): 为了推进我市中学化学课程改革,提高广大青年化学教师教学水平,为教师专业化成长搭建平台,更好地适应我市中学化学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召开中学化学专委会一届一次年会暨举办中学化学青年教师优质课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成立专委会。 2、优质课展评。 3、论文评比。 二、参加展评活动教师的条件 热爱化学教学工作,有正确的教育观点和教育思想,有较高的教学能力,积极参加教学改革的中学化学教师,年龄在40岁以内(1968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参赛教师必须是教育学会会员。 三、具体要求 1、评比活动分初中组和高中组分别进行。 2、展评内容由各地自己确定,但初中必须是我市使用的课标教材内容。 3、参加展评活动的教师必须提供优质课教案50份。 4、各参评教师,均需填写《参评教师报名表》(见附件)。 四、说课评比名额分配 各县(区)及直属中学初、高中各1名。 五、时间和地点 1、会议地点:巴中市第三中学。 2、报到地点:巴中市第三中学多媒体教室。 3、报到参会时间: ①报到时间:10月12日下午2:00——6:00 ②会议时间:10月13日——10月14日。 六、其他 1、参赛、参会人员交会务资料费100元/人。 2、须入会的教师请各县(区)教研员处填写会员登记表,并交2张一寸证件照,由各县(区)教研员统一收交市教育学会办理会员证。 3、年会进行论文评选,会员论文凭会员证收30元/篇(仅限1篇),非会员50元/篇,论文及评审资料费各县(区)化学教研员统一收交市教育学会。凡自愿加入巴中市教育学会的教师,交会费及证书工本费50元/人。 4、参会人员食宿自理,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联系人:蒲仕国 电话:5253112 13568499096
巴中市中小学教研室 巴中市教育学会 二00八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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