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07年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的通知
作者:市教科所 发布时间:2007-09-18 09:07:3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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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07年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的通知 巴教学会[2007]20号
各县(区)教研(科)室、教育学会、市直属中学: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若干规定》的文件精神,按教育部有关部门的要求,为了在中学英语学科贯彻素质教育,推进英语课程改革进程,落实教育部关于外语测试与评估改革的指示,促进中学外语教学方法和测试方法的改革,把我市的中学英语教学水平推上一个新台阶。经研究,决定组织全市中学生参加第十五届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竞赛宗旨和目的 本次竞赛旨在落实国家有关外语教学改革及中学外语测试和评估手段改革的指示精神,在外语学科中进一步实施素质教育,配合《英语课程标准》的实施,激发学生学习英语的兴趣,培养他们综合运用英语的能力;鼓励和表彰在英语教学和学习上成绩优秀的师生,促进我市中学英语教育质量的大面积提高。 二、 组织领导 本次竞赛由国际英语外语教师协会中国分会和国家基础教育实验中心外语教育研究中心联合主办,《英语辅导报》社承办。市教育学会成立了竞赛组委会,负责本赛区本次英语竞赛的组织、统筹、协调等工作。各县(区)教育学会、教研室负责本次英语竞赛的报名、监考、评卷等组织工作。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巴中市教育学会。 三、 参赛对象 全市范围内的初中一至三年级和高中一至三年级共六个年级的学生参赛,本次竞赛面向大多数学生,提倡“重在参与”的奥林匹克精神,坚持自愿报名参加的原则,要避免仅仅选拔“尖子生”参加竞赛,而把多数学生排在竞赛之外的做法。 四、 竞赛时间和方法 1、初赛时间:2007年11月1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在各赛点举行。初赛由全国统一命题,包括笔答和听力,初赛听力采取播放录音的形式。 2、决赛时间:2007年12月16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举行。决赛我市采取只参加笔试(含听力)的方式,决赛成绩满分为150分。 3、总决赛时间:将于2008年暑假期间举办,选手从2007年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一等奖的学生中择优产生。从总决赛中选拔出最优秀的60名中学生代表团于2009年1月寒假期间赴英国参加为时两周的国际中学生英语冬令营和国际中学生英语演讲赛、国际中学生辩论赛等活动。 五、 命题范围、竞赛题型(见“附件2”)。 六、 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设一、二、三等奖,国家级奖励获奖面为20‰,即参加初赛每1000人中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0名,(2:8:10);市级奖励获奖面为6%,一、二、三等奖比例为1:2:3。另设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奖,教师和学生都不重复颁奖。国家级奖励各类证书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其中获国家级一等奖的师生和学校将在中国英语外语教学研究网站(www.tefl-china.net)、英语辅导报社网站(www.ecp.com.cn)和全国主要外语专业报刊上宣传表彰。参加本竞赛和本竞赛相关活动并获奖的中学生具备全国中学生最高英语综合能力,全国组委会将以适当的方式发布表彰,并向全国各高等院校推荐。本竞赛的指导教师奖及优秀组织奖可作为评职晋升和评优的重要依据。获奖学生将享受政策性加分。 七、报名和竞赛经费 本着以赛养赛的精神,凡参加竞赛的学生,每人向市组委会交初赛、决赛试卷、听力磁带、各类获奖证书的制作及寄送费2.50元。各县(区)可按每生5元标准收费。并于9月30日前向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上报参赛人数并交纳参赛费。 八、注意事项 1、初赛的评卷工作由各县(区)统一安排,成绩须在一周内评出,并向参赛学校和参赛学生公布。评卷必须根据统一标准,做到公正、公平、合理。 2、决赛:由县区统一组织考试,市竞赛组委会统一安排阅卷。参加决赛的学生必须是从参加初赛的学生中按20‰选拔,按成绩确定。参加决赛的学生免交试卷、磁带等费用。各县(区)不得扩大参加决赛学生比例。 3、获国家及市级一、二、三奖的学生在参加决赛后按本通知第六项“奖励办法”之规定比例产生。 4、各县(区)教研室于2007年元月10日之前将本县(区)获奖学生名单、得分、指导教师名单等填表上报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5、本次竞赛是一项全国性的集体活动,请各县(区)参赛单位一定按本通知中所规定的时间和各项工作程序,按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 6、为保证竞赛顺利进行,一定要做好初、决赛试卷和磁带的保密、考场设置、监考、播放磁带的设备检查及评卷等工作,一旦发现有不公正、泄密和作弊等情况,将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参赛和评奖资格。 附件1:2007年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报名表 附件2:2007年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命题范围、竞赛题型 二00七年九月十七日
主题词:中学生 英语 竞赛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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