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研方法-调查法
作者:市教科所 发布时间:1970-01-01 08:00:0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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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研方法之调查法 一.调查法的概念和特点 (一)调查法的概念 调查法,是指调查者以正确的理论与思想作指导,通过访谈、开座谈会、问卷、测验等手段,有计划地广泛了解(包括口头的或书面的,直接的或间接的)、掌握有关教育实践的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或有关的成果和经验、问题和教训,并在大量掌握材料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综合,得出科学的结论,以指导今后的教育实践活动。教育调查法一般是在自然的过程中进行的,间接的观察。 随着我国教育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教育调查法显得日趋重要,频繁地被采用。教育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要研究它的过去、现在以及判断它的未来,就得进行科学的调查研究。通过调查,一方面可以为教育科学研究搜集事实,另一方面可以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政策、法令、法规和制订教育发展计划提供依据。再一方面也可以为教育第一线的实际工作者提供经验教训,似更好地改进工作,提高教育质量。 (二)调查法的特点 1.基本上不受时间和空间的条件限制,而间接地研究某一教育问题。在教育实践中,不可能直接观察到全部教育现象,也不可能全都用实验法进行研究。如研究学生的思想道德状况、师生党关系、家长对孩子的教育,以及学校教育如何为社会服务、社会如何参与学校教育等等,一般均可采用调查法,通过间接地掌握实际情况(或材料)去研究、解决这些问题或现象。 2.可以通过多种手段收集材料。采用调查法,收集资料的手段多、速度快,涉及人数和问题的范围广。它可以通过访问、座谈、问卷、测验等多种手段向熟悉研究对象的第三者或当事人了解情况;也可以通过测验、收集书面材料等途径了解情况,掌握教育现状。 3.教育调查法是在自然状态中进行的,它主要通过考察现状收集资料、进行研究,而不是像实验法那样通过控制实验因素的方法进行研究,所以调查法比较简便易行。 4.采用调查法,可以对客观的教育现象(或现实)进行描述和解释。教育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是无所不有、复杂多变的,要研究它,就得进行调查研究,变复杂为有序、变模糊为清晰,在头脑里形成一个整体概况,以便进行正确的评价与判断。 由于教育调查法具有上述特点,因此,可采用它去研究范围较广、涉及面较大、时间较长的教育现象,如研究学生的学习动力问题、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问题,研究学生的职业取向和价值观问题等。 虽然调查法在教育科学研究中应用广泛,但也有其一定的局限性,即它只能揭示事物之间的某种关联(相关关系),而不能可靠地揭示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 二.调查法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一)调查法的基本原则 1.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是指在调查时,调查者应该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了解事实本身,必须无条件地尊重事实,如实记录、收集、分析和运用材料。调查者在实施调查计划时,为调查对象不抱任何成见,收集资料不带主观倾向,对客观事实不能有任何一点增减或歪曲,这就是教育调查中必须遵循的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也是从事调查研究最基本的一条原则。 然而,不是人人都能坚持调查工作的科学态度,把握这一最基本的原则的。有些人在进行调查之前,就先有了对某一事物认识的"结论",调查不过是为了搜集一些材料来"证明"他们的"结论";有些人甚至凭空增添一些捏造的材料;有些人为了迎合上级意图进"调查",某领导说某单位某人先进,调查者就可以无视客观事实,任意夸大好的一面,对不好的一面无限缩小。某领导说某单位某个人有问题,调查者就可以任意夸大差的一面,对成绩只字不提。因此,调查程度的深浅、调查质量的优劣,调查中得到的事实材料的多少,完全取决于调查者的科学态度、理论修养、知识水平、实际经验、专心程度和认真态度。 2.多向性原则 多向性原则,是指调查者在调查中,应该多角度、多侧面去获得有关的材料,即进行全息调查,注意横向与纵向,宏观与微观,多因素与主因素的结合,使调查既是全面的又有代表性。教育调查的对象是干部、教师、学生......是活生生的人,是不断变化的。因此,在进行调查研究时,不仅要注意了解对象以往的特点,也要调查他们新产生的特点,了解他们的发展趋势。 3.灵活性原则 在教育调查过程中,由于教育现象的复杂性,如调查对象的地位、职业、年龄、性别等等的不同,或者调查题目、调查方法手段的不同,因而一定要适应情况的变化,注意灵活性,根据调查对象的特点,灵活对待;随时调整,以保证取得可信的调查材料。 4.定性定量分析相结合原则 比较数量化是现代教育调查的一个特点。因而调查者一定要在调查研究过程中坚持对调查材料进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分析,在进行具体操作时,可以精确与粗略结合,有详有略。但不能使用"也许"、"大概"、"差不多"等词句,只有坚持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调查研究和分析,才能真实、具体地反映现象。这样的调查结果,才能成为了解实情、进行决策的基础。 (二)调查法的基本要求 1.对调查者基本素质的要求 (1)为人正直、谦虚、诚恳,待人热情,能关心、理解、尊重人,富有同情心,仪态端庄大方,避免生硬、苛求和盛气凌人。 (2)教育思想端正,具有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学生观,教育方法正确、知识渊博、视野开阔、经验丰富。 (3)具有组织座谈会和访谈的引导能力、记录能力和交往应对能力。 2.对调查者的工作要求 (1)能够透彻了解调查课题的实质及工作量:熟悉问卷、量表及有关资料,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实施调查研究计划。 (2)遵守教育调查的工作(职业)道德,如尊重被调查人的人格、隐私权、尊重被调查人的保密要求,不刺激和欺骗被调查者。 (3)完整、客观地运用调查材料,不断章取义、"妙笔生花",不假借别人之口,说自己要说的话。 3.必须注意影响调查者工作的若干因素 为了保证教育调查工作能顺利进行,必须注意影响调查者工作的若干因素,根据以往的经验教训,一般有下列四个因素: (1)地点与环境因素。即进行调查的地点与环境,要避免对被调查者的回答产生直接的影响;如在进行访谈或座谈的过程中。被调查者的回答,一定要回避第三者或调查对象的直接领导者,以免产生不必要的影响,给被调查者带来不快。 (2)性别与年龄因素。在调查过程中性别上的差异往往会引起拘束,一般来说,同性之间一般较容易建立非正式关系;年轻的调查者一般不宜采访上年岁的被调查对象,题目比较严肃和重要的调查,最好能选派年岁稍大的调查者进行。 (3)调查记录因素。调查者的记录方法必须因题、因人而异。根据不同的题目与调查对象,采取不同的记录方法,无论是采取笔录、录音机记录还是记忆追录,都应避免带有诱导性。 (4)人际地位因素。调查对象的职业、文化素养、个性特点、社会地位都有不同。因此,除了调查者的外貌、服饰和风度外。要特别注意使调查者与被调查者间的社会地位与职业因素较为接近,以便增加彼此间的信任、融洽,形成一种共同探讨研究的气氛。 三、调查法的类型 (-)按调查范围划分的类型 1.全面调查(普查) 全面调查是对某一范围内所有被研究对象进行调查。全面调查可以是单位性的或地区性的,也可以是全国性的,它能够得到有关调查对象的全部情况,为制订重大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提供必要的依据。例如我们要调查某乡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情况,就可以对这个乡全部的学龄儿童入学率、在校生的年巩固率,毕业班学生的毕业率以及十二岁至十五岁少年中的非文盲率等四项初等教育的指标进行调查统计,从而摸清这个乡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现状。 全面调查是一种重要的宏观调查方法。其优点是具有普遍性,能全面地反映教育的许多现象及其变化发展情况,收集的资料比较全面。但是调查所得到的材料往往比较肤浅和简单,有些问题无法深入了解,往往只能用填表等书面方法去进行调查,这样就难以得到许多生动的材料,同时由于调查范围广,往往耗资大、费时长。 2.非全面调查 (1)典型调查(重点调查)。即在调查范围内选择部分具有代表性的对象进行调查。 人们对客观事物共同本质的认识,是通过对许多个别事物的认识概括出来的。一般说来,人们不可能失去认识现实世界中所有的具体事物再去概括它们的共同本质。因此往往通过某一类事物中一个或几个具有代表性的事物,进行科学抽象把握该类事物的共同本质。例如要调查某乡普及初等教育的情况,可以选择人口多、学龄儿童人数比例高的几个村进行调查,从而大致掌握某乡普及初等教育的基本情况和特点。 典型调查的优点,一是容易组织,调查方法灵活多样,需要的人力和财力不多;二是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对某一教育现象进行深入细致的了解,既能收集数字,又能了解情况,既能查明过去,又能分析现状,所获得的调查材料生动具体。但是不宜把典型调查结果,轻率地推论到总体上去。 (2)抽样调查。即从被调查对象的全体范围(总体)中,抽取一部分单位(样本)进行调查,并以样本特征值推算总体特征值的一种调查方法。 抽样调查包括概率抽样(或称随机抽样)和非概率抽样(或称非随机抽样)。从狭义说,抽样调查仅指随机抽样。即在要调查的全体对象中,用碰着机会的方式抽出所要调查研究的样本。使总体的每个单位都有同等被抽到的机会或概率,而不是按调查者的主观意见或判断来决定抽取与否。这样的抽样方法,就是随机抽样调查。 (3)个案调查。即在对被调查的教育现象或对象进行具体分析的基础上有意识地从其中选择某个教育现象或对象进行调查与描述。 个案调查的重要意义在于。通过深入实际、解剖麻雀,能够对某一教育现象进行具体、细致的调查研究,可以详细观察事物的发展过程,具体了解现象发生的原因,并掌握多方面的联系。例如某一学校的教师工作积极性很高,学生努力学习,教育质量大面积提高,可以抓住这个现象,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调查研究,把这一经验总结出来,加以推广,以指导一般。但由于个案调查的代表性不大,因此,在推广经验时要慎重、稳妥。 (二)按调查功能划分的类型 1.现状调查 即对某一教育现象或教育对象的现在状况进行调查。如当前学生厌学情绪的情况调查,当前中小学生中途辍学情况的调查,都属现状调查。这种类型的调查,其时间特征是"现在"或"当前",是进行"现在状况"、"当前情况"的调查。 2.历史调查 即对某一教育现象发生、发展和变化的过程进行系统的调查。在某一教育现象尚未消失或正在进行的时候也可以用这种方法。历史调查,不但可以了解到它的过去和现在,也可以在某种程度上预测它的未来。 3.发展调查 即对教育现象在一个较长时间内的特征变化进行调查,以找出其前后的变化与差异。例如,教育事业的发展如何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而变化;学生的记忆能力如何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等。这类调查即属发展调查。 4.比较调查 即针对不同国家、地区、学校、教师、学生之间有关现象的相似性和差异性进行的调查。如对学生个性发展与其学校教育关系的调查,少年犯罪与其家庭教育关系的调查,都属比较调查,这种类型的调查,其特征是"相关关系"。 (三)按调查手段划分的调查类型 1.问卷调查 问卷又称填表法。研究者为了了解某些事实或意见,向被调查者分发印好的问题表格,要求实事求是地填写,然后进行回收整理研究。这是一种用书面形式进行调查的方法。问卷调查使用较多。 2.访问调查 访问又叫谈话法。这是一种调查者通过与调查对象面对面谈话直接收集材料的方法,这种方法可以研究范例很广的课题。例如,了解学生的学习兴趣、业余爱好,了解家长对孩子的教育,了解教师的教学经验,了解学校领导的管理水平等。 访问法包括面访、信访和电话访问。通过这些方式可以更详尽更确凿更真切地了解有关细节,进一步摸清情况。有时还可以与对方共同讨论一些问题,使获得的材料更加深刻。访问法中应用较多的是面访,即谈话。谈话时,事先要有充分准备,包括准备好谈话提纲。提问用词要谨慎得当;态度要自然大方。这些都是访问调查得以成功的基本条件。 3.座谈会调查 开座谈会,是由熟知情况和富有实践经验的同志主持会议,依据事先准备好的调查提纲,向到会者提出问题,展开讨论,借以取得资料的一种方法。开调查会时,调查者和调查对象可以直接对话、共同研讨、互相启发、相互核实,使所取得的资料符合实际。参加调查会的人必须是对情况熟悉,有一定的代表性,能够提供比较可靠的情况的,但参加人数要适当,一般以三五个、七八个为宜。同时要开有准备的会,要针对问题进行讨论,对每一件事都要问清楚、问确切。此外,召开座谈会还须注意引导启发。 4.测验调查 测验是通过考查的方式去测定某些研究现象实际情况的一种调查方法。测验的对象和标志根据调查目的任务而确定。可以是学生,也可以是教师或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测验应力求标准、客观,操作程序规范、严格,同时应设法消除测验对象的疑虑心理,以提高测验信度。 四、调查法的一般步骤 教育调查的全过程,一般分为确定调查课题,制定调查计划;收集资料;整理资料;总结、撰写调查报告四个步骤。 (一)确立调查课题、制定调查计划 1.确定题目 在调查前,首先必须明确调查方向,确定调查课题。只有明确所要解决的问题,才能减少调查的盲目性,增强调查的自觉性。确立题目时,要注意以下五点: (1)必要性。既要考虑现实的必要性,又要考虑未来的必要性;既要考虑微观的必要性,又要考虑宏观的必要性。简言之,所选题目都应该有调查研究的价值。 (2)可能性。即所选课题,从人员、时间、经费和环境等方面考虑,有没有调查研究的可能。 (3)题目切忌太大,要以小见大。 (4)重视参阅有关资料,弄清楚本课题过去有没有人搞过.达到了什么程度,避免无意义的重复劳动。 (5)注意课题的论证,阐明课题的现实与理论意义,突破难点的方法等。 2.拟定计划 拟定教育调查计划,是调查研究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一个好的教育调查计划往往是成功时良好的开端。教育调查计划一般包含以下内容: (1)调查课题和目的。写明调查课题的具体名称和主要内容以及此次调查的主要目的和意义。 (2)调查对象和范围。即写明在哪一部分人中进行调查,以及调查对象的年龄、性别、抽样方法、样本容量等。 (3)调查手段和方法。说明确定用哪一种手段和方法进行调查或综合运用哪几种方法和手段进行调查。 (4)调查步骤和时间安排。说明调查将分几步进行,每一步的具体内容和时间安排以及完成的最后期限。 (5)调查经费的使用安排。说明调查所需经费的来源和预算以及如何使用这些经费。 由于人们的认识是有限的,情况也常处在动态之中,初步制定的调查计划是否适合不断变化的客观情况,只有在调查活动的实践中加以检验。在制订计划的过程中,为了使计划制定得更加切合实际,可以先进行探索性调查。对于研究对象在个初步了解;或是征询有关专家的意见,得到一定的指导。 (二)收集材料 收集材料,即在教育调查过程中采用问卷、访问、测验、开调查会等手段全面收集资料。为了保证所获材料的信度。在收集调查材料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尽可能保持材料的客观性。在教育调查过程中,调查者不能带主观偏见和倾向性,应实事求是地收取材料,不能带着观点去找材料,也不能任意取舍材料,否则就失去材料的客观性、其实性。 2.多个调查人员采用座谈会或谈话等手段收集资料时,必须采用统一的标准、统一的表格做调查记录,否则会影响材料的信度和效度。 3.在收集材料时还要注意不能把事实和意见混在一起,"意见"往往带有主观色彩。对被调查者提供的材料,需进行核实,以保证材料的可靠性。 4.尽可能地采用多种手段或途径,从不同角度和侧面,不同层次和环境较广泛地收集材料。 (三)整理材料 在教育调查中,那些直接采集到的材料称为原始材料,必须对之进行整理分析,使之达到系统化和条理化,以便使调查者弄清材料之间的相互关系,发现教育现象和事物联系的规律,解答调查者提出的课题,这就要作一系列整理分析资料的工作。整理的目的是为了便于分析,而分析的基础在于整理,所以整理分析材料的工作必须认真对待,马虎不得。材料整理的步骤主要有检查、汇总、摘要和分析四步。 1.检查 在对材料进行统计分析之前,必须对材料的完整性、一致性、可靠性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 (1)完整性。即检查资料是否齐全。如发现有缺访、或调查项目有遗漏的则应进行重伤、补充,或在空缺材料上注明被调查者不接受调查的原因或情况。 (2)一致性。即检查材料记录方式、度量标准单位、填答、记录方式和方法等是否一致。 (3)可靠性。即检查材料的来源是否可靠,对材料的真伪和准确程度进行鉴别,如发现材料有矛盾或有可疑之处,则需要重新调查。 2.汇总 把收集到的分散、片断、零乱的原始材料归类、综合或分组,进行汇总统计。 不同性质的调查材料,要求不同的汇总加工方法。书面文字材料,只要从各个角度、各种对象、各种性质的某一特点进行汇集、综合,不必统计。但有许多材料主要利用统计技术加以汇总计算。由于运用计算机汇总,尚不能普及,通常用"划记法"(在汇总表上划"正"记号的汇总方法)和"登记法"(把记录调查单位的资料转录到按照汇总要求拟定的整理表上)等手工汇总法进行汇总。 经过汇总处理,使大量分散的、错综复杂的材料成为条理清楚、简洁可辨、宜于比较分析和研究的材料。 3.摘要 就是在调查材料的整理过程中,有系统地摘要记录那些内容丰富、生动具体的原始材料,使资料分析不局限于几个抽象的数据。 4.分析 教育调查研究是认识教育现象或对象及其关系的过程,然而任何事物都有其质和量的两个方面,因此对调查材料的分析研究,应该从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入手,并尽力使两者结合起来。即从数量方面对事物进行计算、观察和分析掌握数量特征和数量变化(通常运用统计学的数据处理方法求绝对数和相对数,平均数和相关数等等),又进行理论分析,以求更精确、更深刻、更具体地掌握事物性质的特征及其变化的规律。 (四)撰写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的撰写,是调查研究过程中最后的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单纯地进行调查研究,其本身并没有什么意义,只有认真叙述结果,进行交流,才能真正发挥调查研究的作用。 教育调查研究和作为其成果的调查报告,绝不是东拼西凑的罗列情况,而是一项实事求是的艰苦工作和创造性的劳动。因而调查报告与调查研究本身同样重要,必须认真地写好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的结构一般由导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组成。 调查报告的形式有描述性报告、解释性报告和建议性报告三种。 根据读者对象不同,调查报告也可以写成通俗性报告或专业性报告。但不论是什么形式的调查报告,只有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才有一定的深度和价值。 五、教育调查设计 (一)教育调查设计的内容 1.确定调查项目内容 确定调查项目内容就是将调查目标具体化为可以实施调查活动的项目。调查项目要全面、具体。对影响被调查对象某些特征的直接或间接因素,都要予以考虑。 2.设计调查问题 依据调查目标和调查项目,进一步制定出一系列能够等现目标的具体问题。问题的设计要与调查项目贴切,既便于回答,又不带明显倾向性诱导或强度大的刺激,要注意调查对象的认识水平和理解程度。设计的问题要有区分度,一般为三级或五级形式。 3.规定调查研究的对象及取样方法。 是规定调查研究的总体对象以及从总体中抽取部分的方法。教育调查中确定对象常采用抽样法(包括随机抽样和非随机抽样)、全体法和典型法(个案法)三种方式。 4.确定搜集材料的方法,设计调查的工具 实践中一般有二种方法:一种是直接方法,如实地访问、观察、测验;另一种是间接方法,如发调查表、问卷。查阅档案、统计资料等。制定调查计划时,每个项目具体采用何种方法都要详尽列出。 5.筹划教育调查的经费 6.确定实际调查的步骤、日程安排及组织分工 一般讲,应规定以下五个工作阶段的大致起止日期:准备阶段;工作人员的培训阶段;调查工作的实施阶段;调查资料的整理阶段;调查报告的编写印制阶段。 (二)教育调查的工具设计 在教育调查中。无论是采取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收集资料,事先都要设计好所用的调查工具,如访谈提纲、调查表、问卷、观察卡片、测验量表等。设计调查工具应遵循标准化与经济、适用的原则。在调查工具的编制过程中。一定要搞一次小规模的测试,收集调查对象的反馈信息,以进行修改调整。这是大规模教育调查中十分重要的一项准备工作,使调查工具的差错尽量消灭在正式调查之前,这样可以减少研究中的技术性误差。 这里重点介绍问卷、调查表及访谈提纲的设计。 1.问卷 所谓问卷是设计一组与研究目标有关的问题,通过调查对象的回答来收集人们对教育的意见、态度方面的资料。问卷法具有简便易行、省时、省力、调查面广、信息量大、真实性强的特点。特别是无记名问卷,调查者与调查对象不用面对面地谈论有强刺激性的问题,调查对象消除了心理方面的顾虑和障碍,可得到客观真实的材料。问卷调查的质量主要取决于问卷题目的质量,若问卷题目设计不当,则难以收到有效的信息资料。 (1)问卷的结构 问卷通常是由问卷说明(引言)、注释和问卷本文组成。 l)"问卷说明"也称引言,应包括调查目的、意义、主要内容、调查组织者、选样的原则、调查结果的使用者、保密措施等。问卷说明一般印在问卷的封面或封二上。 2)"注释"一般指对填写问卷的具体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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